滬浙遊客擅闖歙縣國家自然保護區被處罰,你怎麼看?

雲中賞雲


對於遊客擅闖歙縣(shè xiàn)國家自然保護區後,被有關部門處罰的事情,我認為這是有法可依的,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相關規定,所以並不存在爭議處罰。

為什麼應該被處罰及看法?我認為可從幾點來看。

一、未經允許,私自進入保護區,先有過,後才有罰。

據安徽省歙縣相關管理站的處罰決定顯示,這幾名浙滬的成年遊客是在沒有得到批准的情況下進入保護區,而且保護區在之前就已經明確向外界明示,保護區內不準隨意進入。發生遊客被困事件後,既給當地公共秩序造成影響,也額外增加了各界的救援成本,佔用了有限的救助資源。保護區管理站有權向未經批准進入保護區的遊客,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有關條款規定給予處罰,所以我認為按規定處罰沒錯。


二、是對法律制度規定的遵守,也是對遊客的一次教育。

既然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的規定,那麼就應該按規定執行。首先,作為成年人,對於自然保護區的規定想必也有了一定的法律基礎,所以並無其他理由來要求對成年遊客進行法外開恩。其次,制定的法律法規是用來遵守的,如果違反了就應該按規定執行,這既是對法律的遵守,也是對遊客起到教育的目的和教育警示作用。



三、反映了部分遊客或人群的法律意識淡薄。

我認為這件事情也反映了遊客的法律意思淡薄,不管是知法犯法,還是不知而犯。但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如今的法制社會下,正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所提到的,社會層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只有我們知法才不會去犯法,但犯了法就應該平等、公正地一視同仁,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使其明白守法的重要性,增強法的意識。


總之,對於浙滬遊客未經批准進入保護區後被罰的事情,我的看法是該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罰。


以上個人觀點,謝謝閱讀!


青椒旅行視界


首先從個人角度來說這絕對不允許的,也希望景區能夠明確指出和指示防止遊客再次犯錯。不過遊客畢竟是消費者,畢竟顧客是上帝。個人感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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