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外國員工護照竟然在日本不犯法?

收取外國員工護照,幾次要求返還遭拒絕,這事情在日本居然還沒有正經法律管?近日,據《東京新聞》報道,橫濱市一家行政書士事務所與30多歲的菲律賓女員工簽訂契約,由事務所保管其護照。在菲律賓女性要求之下,也拒絕返還。“不管是想回國還是想轉職,沒有護照什麼也做不了。”

這家公司和菲律賓女性約定的是:護照由事務所保管,需要使用時提前通過書面申請並獲得許可;管理方法和保管期限由事務所決定。此後,菲律賓女性希望辭職,並且從7月份不再出勤,但事務所不承認其辭職,也不歸還其護照,甚至還有一部分工資未發放。

收取外國員工護照竟然在日本不犯法?

這名女性心懷不安:“我基本上不太會說日語,萬一有什麼事情的話怎麼辦啊?我希望他們儘快把護照還給我。”神戶大學的準教授評價稱,“護照是外國人在異國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企業拒絕返還護照等同於精神上的拘禁。外國人的僱用契約和在留資格是聯繫在一起的,如果利用外國人在日本沒有穩定的環境而收取護照,限制換工作等行為的自由,屬於不當契約。”

收取外國人護照代為管理,到底有沒有法律管了?答案是,現在還沒有。目前的法律只是禁止收取管理技能實習生護照,還未擴大到全體外國人勞動者。雖然日本厚生勞動省曾經給出過指導方針:“不得保管外國人護照”,但懲罰制度和強制力度都不如法律規定來得有力。在大開門戶接受外國勞動力進入日本之時,這一問題應當重視起來,完善法律漏洞,保障外國勞動力權益。

收取外國員工護照竟然在日本不犯法?

菲律賓女性和其他外國人員工都在向事務所力爭取回護照,但事務所並沒有回應團體交涉的要求。最後,在2019年9月,神奈川縣勞動委員會將事務所拒絕交涉認定為不當勞動行為。但是,這並不代表判定收取護照為不當勞動行為。

外國人在日本工作,其實面臨著各種各樣日本人在職場可能不會遇到的事情。然而,除了永住資格和經營管理簽證以外,外國人在日本的合法滯留身份是與企業締結的僱用關係掛鉤的。

在遇到難以接受的不平等、霸凌事件時,辭職的決定總是要比其他人需要更長的時間、更大的決心。所謂的與不平等抗爭,哪怕耗上一切的勇氣,並非人人都有。即使有勇氣賭上一切去抗爭,很多時候也不頂用。

收取外國員工護照竟然在日本不犯法?

日本政府致力於為外國人提供的吸引人的工作環境,不應該是由外國人用勇氣、決心去抗爭的,是理所應當法律和制度保障的。所謂的“不抗爭卻想得到權力”的風涼話也不必說——沒有制度保障,任何人都可能是受害者,包括所謂的“施害者”。

更深層次地說,如果外國人的勞動環境沒有得到積極改善,日本政府能否解決國內勞動力危機也是一個重大的疑問。目前特定技能簽證申請通過人數第4月份至今不足目標2%,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工作環境的名聲不佳。正名的確需要時間,但努力的方向是否正確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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