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絕大多數的人,都是為了他人的目光活著

米蘭·昆德拉的書中滿是機智、幽默、深刻的妙語,《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也如此。

這部小說描寫了托馬斯與特麗莎、薩麗娜之間的感情生活。但並非是一個男人和兩個女人的那種庸俗的三角愛情故事,而是一部哲理小說。小說從“永恆輪迴”的討論開始,把讀者帶入了對一系列問題的思考中,比如輕與重、靈與肉。這部小說是昆德拉最暢銷的作品,也是他的成名作。出版這本書之前,他只有微名,出版這本書之後,始聲名大作。

書中印象最深的便是托馬斯和特麗莎在小鎮上的某個旅館裡跳舞的一段對話,這段關於“事業”的對話,也是全書的“書核”。

“托馬斯,”她在舞池裡對他說,“你生活中的一切,都是我的錯。由於我的錯,你的句號打在這裡,低得不可能再低了。”“低?你說什麼?”“要是我們呆在蘇黎世,你仍然會是一位外科醫生。”“你會是一位攝影師。”“這是作一種愚蠢的比較,”特麗莎說,“你的工作對你來說意昧著一切;我不在乎我幹什麼,我什麼都能幹。我只失去了一樣東西,你失去了所有的東西。”“你沒注意到我在這裡很快樂?特麗莎?”托馬斯說。“外科是你的事業。”她說。“追求事業是愚蠢的,特麗莎,我沒有事業。任何人也沒有。認識到你是自由的,不被所有的事業束縛,這才是一種極度的解脫。”他坦率的聲音不容懷疑。

這段話很值得玩味。尤其是托馬斯最後說出的那幾句話,驚世駭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絕大多數的人,都是為了他人的目光活著

米蘭·昆德拉

或許因為書中類似的話太多了,所以這段話似乎並未怎樣引起人們的注意。我曾把這段話背給幾個自稱讀過這部小說的人聽,可是他們對此都毫無印象。在我看來,托馬斯最後說出的這段話,不僅是整部小說的“核”,同時表達的也是作者昆德拉對世俗的所謂事業做的思考。

昆德拉借托馬斯之口,不僅否定了人們對事業的追求,而且徹底否定了世俗的所謂事業的存在。最早使“媚俗”一詞進入我們視野的就是昆德拉,他將“媚俗”定義為“凝視美化謊言的鏡子的需要,被鏡子中自己的影像感動、流下喜悅的眼淚的需要”。在他眼中,媚俗是“藝術的頭號敵人”。他人的眼光彷彿就是一面鏡子——當然是一面哈哈鏡,而“媚俗”即在這面鏡子面前搔首弄姿、扭捏作態,欣賞著鏡子裡的自己,並且以為那是真實的自己。

昆德拉痛惡人類的媚俗,但也清醒地指出“媚俗”是人類的一種基本的生存境況,是與人類社會與生俱來血脈相通的,是無法根治的。媚俗首先是因為俗人俗世不再無足輕重,而有了可媚的價值。任何人只要生活在社會中便難免媚俗,便必定媚俗,在這個意義上每個人都是媚俗者。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絕大多數的人,都是為了他人的目光活著

“媚俗”的關鍵不在於“俗”,而在於“媚”,其根源不在大眾文化,而在於“精英文化”中個體的喪失。人對事業的追求,是人類的一種典型的媚俗。人們是為了他人的目光而追求事業的,都渴望名譽、渴望聲望、渴望成為大眾心目中的明星、渴望被人議論、被人當做茶餘飯後的談資、渴望被人羨慕、崇敬膜拜。而要做到這一點,通常的捷徑便是獻身於某項事業,並取得儘可能大的成功。

對成名的追求便意味著對謊言的追求,意味著放棄生活中真實的東西而換取虛假的東西。

培根在《論贊美》中說過:“名譽恰似一條河流,能把輕的、空的東西浮起來,讓重的、實的東西沉下去。”對名聲的追求便意味著追求生活在虛空中,意味著追求一種輕飄的空幻的生活,而拋棄生活中真正沉實、厚重、有分量、有價值的東西。

在塵世中,沒有任何東西是具有絕對價值的。任何價值,都是相對的,都有它的限度。所以,即便是那些在一定意義,在某種層面上確有某種價值的事件,其價值也決不是絕對的,也是有某種限度的。因而,將這類事情作為事業來追求,為這類事情獻身,為這類事情獻出健康、愛情等等,也就不可避免的顯得愚蠢,不可避免的在某種程度上顯得可笑和荒謬。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絕大多數的人,都是為了他人的目光活著

法國作家紀德有一部很受關注的小說《背德者》。在這本書中,紀德說:“人要摒棄一切道德規範和思想習慣,擺脫一切倫理和精神的引導,任隨本能去快樂的生活,認識自我和世界。”這段話就是作者所主張的“背德主義”的核心所在,即藐視一切道德觀念,衝破宗教和家庭的桎梏,盡情滿足人的本性,追求個人主義的人生理想。從小說的立意上來看,紀德與昆德拉的主張可謂是異曲同工,其深層含義都是要喚起人們的思考,掙脫傳統道德的束縛。

在傳統道德觀念下,人將“事業”看得猶為神聖。這是因為在傳統觀念中,所謂事業總與人類是有意義的,總是對人類的一種貢獻。其實,不用細細考察,只要稍加審視便能明白,人類的許多所謂的事業,常常非但是無益的,而且是有害的。

在某種意義上講,人類的所謂事業心也可能是人類生存的一大禍害。正因為有了事業心,人類才你爭我鬥,爾虞我詐,弄得人間沒一日太平;正因為有了事業心,才有那麼多人對人的仇恨,人對人的嫉妒、憎惡、迫害、殺戮……在許許多多的場合,“事業”這頂放著靈光的帽子,往往使邪惡的用心和行為神聖化,使不義變得正義化,使卑鄙下賤變得高貴榮耀化。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絕大多數的人,都是為了他人的目光活著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中的托馬斯,原本是一位出色的外科醫生,外科曾是他的事業。可為了特麗莎這樣一個偶然闖到他生活中的女子,她放棄了這個事業並落到了社會最底層。在做出這樣的選擇時,托馬斯沒有更多的權衡和計較,他感到自己“非如此不可”,於是便這樣做了。在這裡,托馬斯堅決的順從了自身生命的真實需求,並且從未為這樣的選擇而後悔過。

托馬斯不追求事業,只追求生活在真實中。追求生活的真實是需要極大的勇氣的,意味著對媚俗的反抗,意味著一種拒絕、一種抗議,因而也便意味著放棄那些被世俗認為是最寶貴的東西——這需要非凡的勇氣。他無愧為一個勇者。

社會上存在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即認為人,尤其是男人,活著就應該儘可能轟轟烈烈地幹一番大事業。至於理由是:生命只有一次,這唯一的一次生命應該珍惜,而珍惜生命的最佳方式便是把生命獻給某項事業,否則便是白活。而米蘭昆德拉的認為,活著,就應該生活在真實中,應該忠實於自己的感受,而不應該愚蠢的把唯一的生命獻給所謂的事業,不應該讓生命受任何一項事業的束縛。至於理由是:

生命只有一次,這唯一的一次生命應該珍惜,而珍惜的最佳方式便是順應生命自身的需求,實際上生命不被任何外在的事務所奴役。

理由相同,結論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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