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路上, “奮鬥”前行

天然氧吧、高原運動休閒之城的曲靖市馬龍區,有這樣一群人,他們用行動詮釋法律權威;他們風雨兼程,只為兌現“法律承諾”;他們為民心切,處處彰顯司法為民情懷;他們敢於“亮劍”,讓“老賴”無處遁行……

執行路上, “奮鬥”前行

“法律”的溫度暖人

“感謝法院,感謝法官,你們的辛勤付出和積極協調才讓我父親拿到這筆賠償款,我代表癱瘓在床的父親向你們表示衷心感謝!……”,接過案款,杜某家人激動的說。

事情還得從頭說起。

2018年8月,曲靖市馬龍區人民法院受理杜某申請執行餘某等交通事故傷害賠償案。執行中,承辦法官通過網絡查控及傳統查控等多種有效查控手段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了查詢,被執行人餘某除了有一套房屋外,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令人惋惜的是,餘某僅有的房產還被其貸款抵押,且已於2018年4月10日被外地一家法院查封。對該房產輪候查封后,法官將執行的希望寄託在該套房產拍賣後支付銀行抵押貸款的剩餘款。然而遺憾的是,該套房產的拍賣成交價款遠不夠支付抵押銀行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依照法律規定,銀行對該房產拍賣所得的價款有優先受償權,案件執行一時陷入了僵局。

執行路上, “奮鬥”前行

由於交通事故,杜某變成了植物人,常年需人陪護不說,全家人為了醫治杜某還借了大量外債,貧困交加的杜某一家深深牽動著幹警的心。為了給這個不幸的家庭爭取最大的可能與希望,承辦法官抱著只要有一絲希望,就要盡百分之百的努力,先後在昆明的五華法院、富民法院之間來回奔波20餘次,通過與銀行及案件執行法院溝通協調,銀行最終同意放棄已實現的部分債權,用於支付杜某的執行賠償款。最終,馬龍法院已與銀行及另案執行法院達成協議,銀行放棄抵押房產拍賣款60萬元的優先受償權用於支付杜某,讓接近執行不能冰點的杜某一家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千里奔襲兌承諾

“近20年的案件,最終執行,雖然身體疲憊,但內心舒暢。”2019年8月3日週六晚9點,經歷三天兩夜,行程2000餘公里的幾名幹警,成功執結這起接力執行案件。

2000年7月3日,黃某向法院申請執行一起債務糾紛,因被執行人伍某下落不明,法官依法查詢了其戶籍所在地湖南省新化縣上梅街道永興社區天華中路永興街科家巷,以及曾經在馬龍的居住地,均未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的存款、車輛、房產等財產信息,案件執行陷入停滯狀態。

從2000年7月至2019年8月,承辦法官一直沒能找到伍某的下落,申請人黃某也對這筆債放棄了希望。雖然案件承辦人調整,接力法官始終將該案放在心上。功夫不負有心人, 2019年8月1日晚9點左右,承辦法官接線索,得知伍某在大理,當即奔赴大理州找尋。次日3時,法官獲悉伍某離開大理,去向不明。經多方查詢、走訪,得知伍某前往麗江永勝,執行法官隨即驅車前往,最終在麗江市寧蒗縣一個工地上將伍某控制。

執行路上, “奮鬥”前行

經過身份核實,確認伍某的被執行人身份後,伍某以暫無履行能力等藉口推脫。經過反覆對其進行勸導,釋法後,伍某仍心存僥倖。直到向其宣佈拘留決定,伍某才表示願意支付欠款但要分期。鑑於該案時間久遠,且被執行人難找,承辦法官拒絕了伍某的分期償還請求。最終,伍某將全部案款轉到了法院執行賬戶。

“生道”助力民營企業

2019年,馬龍法院陸續受理16家企業或個人申請執行馬龍某玻璃廠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買賣合同等糾紛案件,總標的超過1000萬餘元。按照法律規定,執行程序中只需對玻璃廠的財產進行查封、拍賣即可結案。但考慮到該廠的實際情況,如果強制執行不僅會導致企業破產,多名工人下崗失業,還對當地投資環境造成影響。承辦法官為此數十次組織申請人、被執行人協商,對比分析挽救企業生產償債和破產清算償債利弊,最終玻璃廠與多家企業達成和解,每月支付10萬元用於償還申請人債務。

馬龍一家碳酸鈣廠申請執行某橡膠廠買賣合同糾紛中,橡膠廠因市場因素導致貨物積壓,資金週轉困難,為實現申請人合法權益,同時又讓被執行人企業得以正常生產經營,執行幹警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和解,最終雙方達成以物抵債的和解協議並履行,雙方企業權益均得到實現。

執行路上, “奮鬥”前行

執行過程中,創新工作方法,因地制宜開展“生道”執行,既保證申請人合法權益得以實現,又讓被執行人不因執行而陷入困境,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同時營造良好法治營商環境,助力民營企業發展。

“法院領導得力,執行效果好;法官業務強,措施實,協調部門聯動好;執行有溫度,執行體現人性化……”,這是一位人大代表在參加見證執行後的評價。

目標在前,責任在肩,執行路任重而道遠,執行路上艱辛依舊,“老賴”隱匿、逃避執行方式多樣變化常在,但執行法官的初心和使命不變,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信心不變,兌現法律承諾,捍衛權威的決心不變。

執行路上,“奮鬥”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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