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房縣:“三招”並舉直擊誣告陷害類信訪行為

“請你們先如實填寫《來訪接待登記表》……合理舉報或反映有關問題,是你們的權利,但舉報的內容必須事實求是,不得捕風捉影,不得道聽途說,對誣告陷害等行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11月12日下午,湖北省房縣紀委監委信訪接待室工作人員對來訪的白鶴鎮雙河村村民況某等一行3人,認真進行信訪問題受理告知。

“剛才,我們口頭反映的情況有些也是聽別人說的,可能不太準……要不,我們弄清楚了再來……”況某自感上訪的“底氣不足”,與隨行的兩名來訪人員面面相覷、支支吾吾,起身離開了信訪接待室。

今年以來,房縣紀委監委通過建章立制、追究問責、依法處置三招舉措,著力糾治信訪舉報中的誣告陷害行為,為黨員幹部澄清正名、鼓勁撐腰。

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年初,縣紀委監委出臺了《關於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行為處置暫行辦法(試行)》,明確了4大類誣告陷害行為的分類處置方式,從制度層面建立了糾治誣告陷害行為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建立了與有關職能部門信息溝通的聯繫機制,加強協作配合,及時發現和處理誣告陷害信訪舉報;對誣告陷害人是黨員或公職人員的,依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紀律(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誣告陷害人是非紀檢監察對象的,由公安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處理。對被誣告陷害的黨員幹部,由縣紀委監委聯合相關單位在一定範圍內給予澄清正名,做到“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幹部一個清白”。同時,縣紀委監委還建立了宣傳教育長效機制,接訪幹部在日常接訪工作中有針對性對來訪群眾進行教育引導,主動將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行為阻止在受理之前。

今年以來,縣紀委監委共制止11起具有明顯傾向性的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事件。司法機關共處置5起誣告陷害、惡意舉報黨員幹部的信訪事件,其中,逮捕1人,行政拘留4人。(房紀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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