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場內部“轉層”問題

這次改革以前,新三板只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2層市場結構下,企業所在的層級“非此即彼”。“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的三層市場架構形成以後,企業層級調整的複雜性凸顯,不同層級如何進入,高層級怎麼退出,需要“排列組合”,掛牌公司可以新三板內部“轉層”,符合條件的精選層企業還可以外部“轉板”,確屬資本市場首創。

具體來說,企業掛牌12個月,也擁有創新層身份,符合第15條規定的財務條件之一,而且預計自己公開發行以後市值能達標的,就可以申請公開發行並進入精選層。發行完成後,各項指標符合16條規定的,企業就必須進入精選層(不可以選擇哦!)。相反,視為發行失敗,企業“哪兒來的回哪兒去”。

但是進入精選層後並不是“一勞永逸”的,監管層和市場對精選層企業的考察是“全方位、立體化”的“持久戰”,財務狀況如果急劇惡化(2年虧損、淨資產為負)、股權分散度不再能支撐股票連續競價(收盤價低於每股面值、公眾股東持股比例低)、企業變成了“壞孩子”(不披露年報半年報、嚴重違規被處罰),都會被“踢出”精選層。

那這些企業去哪裡呢?一般情況,如果符合創新層條件的,直接進入創新層(第28條),特殊情況(財務造假被調出),直接去基礎層待著,待夠日子再說(第26條)。

降層機制一定是為了保障精選層企業的整體質量,所以讓什麼樣的企業退出精選層,不算是一個難題,比照進入條件設置的高一些、嚴一些就好。但是降層機制的設置,並不可以只需要考慮這一個因素。如果不關注市場整體企業層級的穩定性,那麼企業經營和市場情況的波動,隨便哪一個都有可能導致企業所在的層級頻繁變動,對於投資者而言,今天是精選層,連續競價,明天是基礎層,企業選擇換成做市交易,後天進了創新層,做市商退出了,股票集合競價一天撮合25次,試問哪個投資者搞得清楚弄得明白?

再加上投資者門檻也有差異,每個投資者難以判斷自己買的股票“明天”在哪裡,這樣的市場參與起來也未免太過艱難和複雜。所以即使現在精選層還未設立,也能明顯發現,降層條件的設置是按照“底線思維”,忍無可忍了才“分手”,既穩定了各方預期,保證了企業層級的穩定,也能清除已不再符合精選層要求的企業,保障了市場整體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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