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雷霆為什麼交易哈登,是薪金空間不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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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天,將哈登和三個無關緊要的角色球員送到火箭,得到凱文.馬丁+蘭姆以及兩個首輪選秀權+一個次輪選秀權的交易,如今看來雷霆成了輸家;為什麼雷霆要送走哈登呢?這是多個原因所累積的!

爆炸的薪金空間影響了雷霆的決策

自從07年將雷.阿倫送到凱爾特人,超音速就進入了重建的軌道,之後他們又放走了劉易斯,徹底以杜蘭特為首的年輕人建隊。如今我們再回過頭看,他們的選秀眼光確實非常毒,他們選進來的這幾個年輕人基本上都打出來了,且他們的合同幾乎是前後腳到期,這就意味著雷霆的管理層需要作出選擇。

首先雷霆確定了杜蘭特頭牌的位置,將威少設定為球隊的二當家,而傑夫.格林由於和杜蘭特一樣都是可以從2號位打到4號位,且身材也有些類似,而傑夫.格林又是一個看起來樣樣都行,但也沒有顯現出絕對突出的技能,他首先被減掉了。按照減掉傑夫.格林時的設想,哈登和伊巴卡,他們都想留,但因為雷霆剩餘薪金空間非常有限,這就決定了,他們會在留下兩人的行動上存在優先級的差別。

由於杜蘭特和威少都是外線,哈登也是外線,而伊巴卡是個可以拉出來投,不需要什麼球權的內線大閘,雷霆率先搞定了伊巴卡後,他們給哈登開了份4年5200萬美元(也有說4年5400萬美元,或4年5500萬美元)的合同。其實這份合同的金額跟哈登想要的4年6000萬美元差距不大,平均算下來一年差200萬美元。如果是湖人、尼克斯這樣的球隊,別說一年差200萬美元了,就是差400萬美元,多繳點奢侈稅也不是問題;但雷霆終究是個小市場球隊,他們必須要去精打細算的運作,決定了他們一定會對給哈登的合同金額有些猶豫。

雷霆的預估出現了偏差

當然雷霆之所以只願意給哈登4年5200萬美元的合同,而火箭願意給5年7850萬的合同,其實也跟大家眼中哈登實力定位的差別有關。

在雷霆,哈登是第六人,即便他在西部決賽打的很出色,但他留在雷霆也會繼續擔當第六人;當然以他那一年常規賽和季後賽總體表現來看,其實配得上一份大合同,但他偏偏在最為星光閃耀的總決賽發揮失常;特別是他進攻中有很多糟糕的選擇,防守也成了了漏勺,這很容易讓雷霆有一種哈登打不了硬仗的印象。而在那年夏天,哈登也沒認真訓練,頻繁出沒夜店,輿論開始擔心他近一步沉淪,也同樣會影響雷霆的判斷。而對於火箭而言,其實給哈登一份5年7850萬的合同也是一場賭博;在麥迪離開,姚明退役後,當時的火箭已經沒有星味了;即便休斯敦是全美第四大城市,但休斯敦是個航天城,籃球市場也比較有限,很難吸引來頂級巨星助陣時,對於當時的火箭而言,選一個有巨星潛質的來賭一把就成了必要的操作!

當然火箭之所以敢賭哈登,除了跟他在11-12賽季常規賽和季後賽有著出色的發揮外,或許還跟他當年的選秀報告有關。別看哈登打球是個地板流,但他實際上身體素質非常出色,他的選秀報告中各項體側數據跟威少不相上下。有出色的身體素質作支撐,又有很好的節奏感,且已經在打第六人的時候展現出了老道的球風和全面的攻擊手段,火箭也就敢他充足的時間去賭一把。

哈登的交易或許雷霆不是輸家

在被交易到火箭後得到了頭牌的位置,並兌現了天賦,成為了NBA最頂尖的球員,看起來當初這樁交易對哈登和火箭都是有好處的,而雷霆虧了;但實際上,即便讓雷霆再重新選一次,他們很可能還會放走哈登,這跟雷霆的配置有關。

由於威少和杜蘭特都需要持球打,佔有非常多的開火權,這就意味著哈登即便再強,他留在那支雷霆,很可能常年都會充當第六人的角色;一個第六人能不能成聯盟最好的球員?幾乎不可能!而當初雷霆得到的籌碼也不差,凱文.馬丁和蘭姆都是可以拉到側翼打無球,且還都具備一定自主開發進攻火力的球員;即便凱文.馬丁看起來很瘦弱,碰到強力2號位防守容易吃虧,但是在防守中,威少也可以去防2號位,讓凱文.馬丁去防1號位。何況當時馬丁來雷霆正好是合同年,他一旦融入的不好,對雷霆來說也是一筆進退自如的交易。

而在火箭送出的選秀權裡,他們日後得到了內線大閘亞當斯+投手阿布裡內斯;雖說亞當斯肯定無法成為哈登這個級別的球員,但亞當斯至少目前在聯盟裡,也算的上是一個一流內線了。因此其實從雷霆得到的籌碼來看,他們並不虧;只是最終雷霆沒有拿到過總冠軍,且當年的四少先後離開,他們重新走入重建的道路,很容易讓人浮想聯翩,如果兄弟們不“分家”該有多好。


中國足球的那些事兒


雷霆管理層獨白:曾經有一份還算不錯的合同擺在他的面前,他拒絕了,如果再讓我給他一份合同,我還是開這樣的合同,不籤拉倒!

的確當時雷霆管理層給哈登開出了續約條款,但是哈登拒絕了!雷霆管理層並不是差錢的主,他們給的4年5200萬,也是夠意思,奈何當時火箭給的更多5年7850萬,雷霆匹配不起,也根本不願意匹配,隊內有足夠的天賦球員,才放走了哈登,在當時看,雷霆管理層一定不後悔。現在腸子都青了!

當時的哈登表現如何?11-12賽季哈登表現比之前好了許多,拿下了最佳第六人的獎項,在季後賽乃至總決賽出戰時間都有32分鐘之多,但是終究還是一名替補,一個沒有完全展現自己的替補,而在總決賽期間的糟糕表現以及夜店小王子的美譽,也讓管理層篤信自己的判斷沒有問題,這在其他人看來也沒問題。

總決賽之後的夏天,雷霆為哈登開出了4年5200萬的合同,對於一名替補,一名有潛質但是關鍵時刻發揮一般的球員來說,雷霆夠意思了,奈何哈登並不領情,要知道當時已經功成名就的奧多姆打第六人10-11年工資才800萬,特里900多萬,吉諾比利900多萬,雷霆給1300萬絕對夠意思!可是被哈登拒絕了,而這時的火箭什麼狀態呢?

連續三個賽季沒有打入季後賽,隨著麥迪離開,姚明退役,隊內老的老小的小,也沒有太多值得培養的新人,因此簽約哈登也是有病亂投醫,就簽下了當時年少輕狂的哈登,誰知這無心插柳之際,哈登在火箭迅速躥紅,帶領火箭到達巔峰,自己榮膺MVP,這都是時勢造英雄。雷霆沒想到哈登會變成這樣子,估計連火箭管理層也沒想到。

因此當年交易哈登,不是雷霆缺錢或者薪資空間不足,而是當時的哈登不值那麼多錢,而火箭當時就是缺少年輕有為的青年才俊,簽下哈登當時絕對屬於溢價,但是沒辦法,結果就完成了交易,在當時雷霆絕對不後悔,火箭也絕對不高興,但是哈登用自己的表現證明了自己,同時也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期,報答了火箭的知遇之恩,也同時狠狠地打臉雷霆。

哈登獨白:棄我年少,狠心拋我,待我今日功成,我必讓你讓你高不可攀!後悔莫及!


孫十三聊球吧


哈登沉迷於夜店,然後身為常規賽的最佳第六人在總決賽發揮非常的差,場均32.8分鐘的出場時間裡,哈登場均貢獻12.4分3.6助攻和4.8籃板,命中率只有37.5%,總決賽上的表現與常規賽相差甚遠,這正是雷管不願高價續約的主要原因。

當年哈登是願意留在這個雷霆的,那個時候是一年600萬就可以留下哈登,但是雷霆為了球隊的穩定考慮,還是送走了哈登,而哈登去了火箭之後數據的確上升了,但是季後賽萎靡不振的特性一直到這兩年才有所緩解。



放棄哈登兩個原因並不是說雷霆沒錢,雷霆真心是土豪但是他就不願意給哈登,當年的哈登還是夜店小王子,在總決賽期間一直在邁阿密的夜店是流連忘返,這也是不確定因素早期的哈登太愛夜店和美女了,這個管理層不得不放棄哈登。

但是現在的雷霆應該會為當年的決定買單,哈登現在在火箭是越來越好,而且上賽季也當選了聯盟常規賽的MVP,但是話說回來放走哈登才有現在的哈登,如果不放走可能哈登到現在也就是一個最佳第六人,這兩年哈登是戒掉了去夜店的習慣,數據和能力也是直線上升,希望火箭早日奪冠!



體育其實是把槍


原因有很多:

  • 哈登在11~12賽季的總決賽裡發揮不佳,這降低了他與雷霆談判的話語權。那個賽季,哈登常規賽場均可以貢獻16.8分3.7助攻4.1籃板,三分命中率達到39%,是聯盟的最佳第六人;但總決賽裡,哈登只有12.4分入賬,三分命中率只有31.8%,並且部分數據還是在總決賽的垃圾時間裡刷出來的。顯然,對於志在衝冠的雷霆而言,他們需要的不是“常規賽如龍,季後賽似蟲”的哈登,他們需要的是一位能在關鍵時刻發揮關鍵作用的哈登。

  • 雷霆當年交易哈登也是迫於奢侈稅的壓力。12~13賽季,NBA的工資帽只有5800萬,奢侈稅線為6981萬。而當時的雷霆走了一條較為傳統、常規的建隊路線,他們優先續約了隊裡兩位長人中鋒--帕金斯(4年3480萬)和伊巴卡(4年4800萬)。(當然現在回頭看,帕金斯的那筆續約顯然是一筆溢價合同。)在這樣的情況下,雷霆管理層顯然沒有多少錢可以給到哈登。雷霆當時的報價是4年5600萬,但哈登的要價是4年6000萬。最終,因為這400萬的差額,哈登與雷霆選擇了分道揚鑣。

  • 某種程度上講,哈登與威少並不融洽的球風也是雷霆當時考慮交易的因素之一。雖然常規賽期間,威少與哈登可以在大部分的時間裡被錯開使用,但到了死草主力、更多地擺終極陣容的季後賽裡,威少與哈登就不可避免地要攜手出場更多的時間。而這樣就直接帶來了一個重大問題:因為兩人都是防守不佳的持球型球員,所以功能近乎重疊,當其中一個人持球展開進攻時,另一個人就不可避免地要在無球端拖累球隊進攻效率。而那一年剛剛結束的總決賽似乎也驗證了這個觀點。

  • 火箭送出的馬丁和蘭姆兩位球員,在當時的雷霆看來,比哈登更適合雷霆的體系。那個時候,馬丁是火箭的頭號得分手,也具備了一定的明星光環,雖然他防守不佳,但善於投射,有穩定的三分火力輸出;而當時的蘭姆雖然仍處於新秀賽季,但卻被不少業界人士評為優質潛力3D。應該說,當時的馬丁與蘭姆確實非常適合雷霆。只是後來天不時地不利,馬丁狀態下滑,威少受傷後又無法承接起隊裡組織手的角色,蘭姆則與既定的“3D”軌道越偏越遠。我一直認為,如果當時的哈登沒有被交易走,他完全可以無縫銜接起威少的角色,雷霆也就不會在季後賽裡如此吃力,次輪1比4不敵灰熊了。


大國籃球


哈登被交易有薪資原因,但不僅僅限於薪資問題。

哈登被交易現在看來,雷霆管理層當初的選擇愚不可及。

雷霆三少曾經打到了總決賽,可惜那時候太年輕,最終被熱火斬於馬下。隨後哈登被交易。哈登當年是被雷霆主動交易到火箭的,當時火箭給出的籌碼是凱文-馬丁,傑里米-蘭姆和三個未來的選秀權。



我認為哈登當時被交易會有以下幾個因素:

薪資問題

哈登希望以4年6200萬的合同續約,但是雷霆給的是4年5600萬,雷霆不希望為了他交奢侈稅,而且僅僅留給了哈登一個小時的考慮時間,哈登氣不過。雙方就是因為600萬才導致了後面的糟糕交易,但絕不限於此。

球權問題

我們都知道當時哈登在雷霆扮演的是第六人的角色,但哈登希望在球隊中他能夠扮演更重要的角,哈登需要更多球權。我們都知道當時雷霆杜蘭特和威少絕對是球隊老大,年輕氣盛的他們可能還不想把自己的球權分享出去,所以雷霆管理層是無法滿足他的要求的。索性交易出去,還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雷霆管理層的錯誤預判

雷霆總經理再一次採訪中說到“我們知道詹姆斯是很優秀的球員,但我不認為他的潛力能讓他成為一個超級巨星,我們球隊有探討過詹姆斯的上限在哪,我們認為他會成為一個像克勞福德那樣優秀的球員,我們球隊有拉塞爾和凱文所以我們當時認為已經不需要詹姆斯了。”

很顯然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雷霆管理層對哈登的上限有了錯誤的判斷,他們不認為哈登會成為球星。所以把他交易了出去。



正是這次交易成就了現在的哈登,雷霆管理層也可能活生生毀了一支可能創建王朝的球隊。“雷霆三少”現在的光芒是多麼耀眼。

有時我們真的不得不佩服雷霆的操作啊。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如各位看官認同,可否賞個贊,或關注一波,以示鼓勵;如另有高見,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球探福爾摩斯


雷霆這個隊從來都不心疼錢,他們繳納奢侈稅的金額每年都在聯盟的前列,當年之所以沒有留下哈登錢的問題只是一方面,甚至是不重要的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哈登讓雷霆很失望,雷霆隊不看好他的未來。

雷霆隊為什麼交易哈登?

哈登在2011到12賽季場均能夠拿到16.8分4.1籃板和3.7助攻,成功當選為聯盟的最佳第六人。對於一個進入聯盟才第三年的球員來說,這個成績已經是很好了,所以雷霆隊也選擇要續約他,給他的合同是4年5200萬。不過後來火箭隊給哈登的合同是5年7850萬,雷霆隊不願意匹配,於是就把哈登交易到火箭隊了。那麼雷霆真的是缺錢沒有續約哈登嗎?



當然不是了,雷霆隊缺的不是錢,而是對於哈登的信任。2011到12賽季雷霆隊在杜威二少的帶領下打進了總決賽,他們的對手是強大的熱火隊。在這種情況下雷霆隊必須要全力以赴才有可能擊敗熱火隊,但是哈登讓人們失望了。在總決賽期間哈登頻繁的初入夜店,這導致他的狀態非常差,雷霆隊在總決賽輸給了熱火哈登是要負責任的。通過總決賽的表現雷霆隊的管理層對哈登非常的失望,所以在續約他的時候也不是志在必得,於是哈登就被交易了。

雷霆隊管理層是否後悔?

很多球迷會說如果雷霆隊不交易哈登,那麼雷霆現在有多厲害。我也想說了,雷霆隊也沒交易杜蘭特啊,他不也是走了嗎?而且如果哈登留在雷霆隊,他能夠有現在的成就嗎?雷霆隊在當年的核心是杜蘭特和威少,他們都需要手裡有球,如果哈登繼續在雷霆,他還是要在替補陣容中出場,他依然在關鍵時刻不會被重用,他還是不會有太多的持球機會,總的來說,我認為哈登在雷霆隊的話是打不出來的。所以雷霆隊當年的交易可以說是成就了哈登,如果他們不交易,哈登以後也會走,而且打不出來。



雷霆隊沒有必要後悔,哈登應該要感到慶幸,在火箭隊的哈登才是最好的哈登。


銳理體育觀


幾年前,哈登還在雷霆,與威少、杜蘭特組成了當時威震聯盟一時的雷霆三少,但令人出乎意外的是,當年的哈登選擇空降休斯頓、加盟火箭,並如今成為火箭的當家球星。時間追溯到前幾年,當年哈登被雷霆管理層交易到火箭,這筆交易好像就是前提預料到了的。

雷霆開了一份4年5600萬美元的合同給哈登,但剛接手雷霆的報價不久後,哈登就接到了自己被交易的消息,雷霆將隊內的第六人如此快速地交易掉了,肯定是有原因。其實最大的問題就是球隊的薪金空間,在完成和哈登的簽約前,雷霆就已經完成了三筆巨大的合同:雷霆先後和杜蘭特、威少、伊巴卡簽下了大合同,其中威少是的5年8000萬,杜蘭特的是5年8500萬,伊巴卡的是4年4800萬。當年的聯盟的工資帽只有5800萬,這三分大合同再加上隊內其他球員工資,雷霆一個賽季的工資總額就已達到了5000多萬,很快就會超出工資線,所以雷霆不願意繳納奢侈稅,就只能放走哈登了。

再者就是,哈登考慮到自己的球權問題,在NBA裡,誰都想當球隊的老大,這是很顯然的。但在當時的雷霆擁有威少和杜蘭特,兩者都是需要大量的球權的,哈登除了在隊內無球跑動得到球權,這就類似於現在勇士隊布萊,而且這種打法極其不好,就是通過無球跑動才拿到球權就有可能要立馬出手,當時的隊內的第六人哈登一開場手感就冰冷,再加上球隊的打法不是以其為核心,這樣的無球跑動的打法很顯然不適合他,而且球隊一旦輸球,就很有可能就要背鍋。而哈登是需要大量球權的人,現在在火箭的他就是最好的證明了,所以哈登遠走雷霆,加盟火箭是必然的。


福說體育籃球


哈登當年被交易的時刻,依然歷歷在目,那時候跟幾個經常打球看球的人聊,我就說過,哈登絕對值得頂薪,而且會是一個明星級別的人物,而且我還說過,雷霆應該交易小威換霍華德。

當時為什麼我會認為更應該交易小威而不是哈登呢?小威三分能力差,打球突破靠身體,一般來說,這種球員,職業生涯傷病會比較多,如羅斯就是如此,當然那時很年輕,表現不出來。哈登作為替補,當時得分能力非常強,在兩位大佬旁邊,也經常三,四十分,組織能力,三分能力都非常突出,而且哈登打球方式也不容易受傷。

雷霆放棄哈登,不僅僅是因為工資,最主要的是當時哈登身上有重大缺點,讓雷霆無法忍受。

第一,哈登玩心太大了,可能是年輕,突然有錢了,一天不去找幾個妞,就活的不痛快。NBA裡面有很多優秀的球員,一拿到大合同,就沒心思打球了,例子太多了。

第二,哈登玩的太多了,體能就不夠好,在火箭前幾個賽季,打到關鍵時刻,哈登就不行了,跟這個有絕對關係。

第三,哈登進取心不夠,對勝利的渴望遠不如小威杜蘭特,在小威後面打替補也無所謂,反而會輕鬆一些。別的頂薪球員都想做老大,而哈登做起老三還不樂意走,別的球員都是一身肌肉,而哈登就是一個小胖子。

如果雷霆這些也能忍,那麼哈登在總決賽的時候,依然跑去逛夜總會,最後總決賽失常,使得雷霆大敗,雷霆是忍無可忍了。

按雷霆推斷,哈登應該是一個拿完大合同,就應該混日子的人。在火箭的前幾年,打球就跟上班一樣,那曉得哈登這幾年好像突然開竅了一樣,打球變認真了,身體也練上去了,第四節再也沒有體能問題了,現在真沒有人擋得住了。

雷霆看到現在的哈登,不後悔才怪。這次交易應該是目前為止NBA有史以來最失敗的交易,失敗不僅僅是因為失去了一位MVP,而是因為雷霆拆散了自己一手組建的NBA歷史上最強的組合,而這個組合至少可以統治NBA十年。


南巡北狩


我,詹姆斯·哈登,來自加州的洛杉磯,在2009年選秀大會上第三順位被雷霆隊選中,跟我一起來雷霆隊報道的還有一個叫塞爾吉·伊巴卡的內線彈簧人。

從小我便立志要成為NBA球星,為此還跟媽媽打借條。現在我知道,屬於我的巨星之路,開啟了。

剛來到這裡,有一個村長長相的,長手長腳的瘦高個過來跟我打招呼,“你的胡型很有潛力,加油!”這是一個很溫柔的人,據說他也很乖巧,常年揹著書包,這裡的人叫它書包杜。“咣噹”突然傳過來一聲巨大的砸扣聲,一個光著腦袋的愣頭青為了撿球直衝過來,抱歉地笑了笑:“沒嚇到你吧?”

我與大哥和二哥的初遇就是這樣。俄城雖然小,但是沒有大城市的喧囂,我們在這裡過得很快樂,大哥經常帶我出去玩,也曾來到中國旅遊,他一直揹著書包,對媒體也是恭恭敬敬。二哥的活力也不知道來自於哪裡,他從來沒有缺席過比賽,即便是經歷了雙加時,他依然能夠起跳暴扣。

我們三個人的默契越來越好,我們的比賽被越來越多人關注。大哥已經連續兩年斬獲了得分王,二哥對同位置的球員猶如野獸般的碾壓,他們說我的加入盤活了雷霆的板凳,他們叫我們雷霆三少,我們儼然已經成為最好的球隊。科比已經進入了巔峰後期,馬刺雖然很穩,但是他們的年紀也越來越大。詹姆斯的轉會鬧得沸沸揚揚。

我們闖入了總決賽,並且拿下了第一場。大家都知道我喜歡逛夜店,邁阿密的夜店真的很迷人,令人陶醉。可是後來,在防守詹姆斯時,我越發力不從心,原來這就是聯盟第一人,他不可阻擋,我什麼時候也能想他這樣?後來我們輸了,我摟著大哥和二哥,我說,我們還年輕,我們還有機會,我們明年再來過。

獲得了最佳第六人的我,證明了我是大哥二哥身邊最好的幫手。夏天我向雷霆提出4年6000萬的續約請求,一切都是板上釘釘了。可是沒想到,雷霆拒絕了,雷霆只能提供4年5500萬,並且只給我1天的時間考慮。俄克拉荷馬是小球市,小球市對每一筆開銷都要精打細算,能省則省,能換就換。我只是個第六人,隊裡又不缺天賦,大哥二哥都是聯盟裡頂級的存在,他們也還年輕,前途不可限量。他們更願意留住內線的伊巴卡作為他們的幫手,也有傳言說我調戲了伊巴卡的女友,雷霆為了更衣室的和平才不要我。

後面的故事我就不說了,自從我走後,他們想盡了辦法尋找我的代替品,從凱文馬丁到雷吉傑克遜,從維特斯到施羅德,如今他們給了喬治、二哥、亞當斯過億的合同,也許是從我這裡得到的教訓,不過我詹姆斯·哈登只有一個。


籃球文字派


哈登在雷霆作為第六人的常規賽,場均可以貢獻16.8分、3.7個助攻、4.1個籃板的數據,不愧是聯盟的最佳第六人,哈登如果一直以這樣的表現,雷霆想不留下哈登都難。

可是哈登偏偏就在總決賽上出了亂子,哈登在總決賽上發揮失常,場均只有12.4分進賬,三分命中率剛過三成,只有31.8%,總決賽裡哈登失誤不斷,進攻腦熱,防守漏人;在場下還屢屢傳出負面新聞,這也大大降低了哈登與雷霆續約談判的話語權。

雷霆坐擁杜蘭特、威少、伊巴卡,擁有全聯盟幾乎最好的角色球員,他們的目標是總冠軍,而不是總亞軍;他們需要的是發揮穩定的得分點與防守人,而不是常規賽猛如龍,季後賽軟如蟲的球員。

雖說哈登的表現失常,可是雷霆對哈登也是有感情的,更何況哈登的實力也放在那裡,也是第一次進入總決賽的舞臺,感受總決賽的強度,所以雷霆隊也願意給哈登時間,可是在2012-13賽季,NBA的工資帽只有5800萬,奢侈稅線也只是6981萬,更何況雷霆這樣的小球市。雷霆在擁有杜威二少的基礎下,續約了帕金斯和伊巴卡,當然從現在回頭再看,帕金斯的大合同真是不值。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雷霆隊真的也沒有太大的空間給哈登大合同,也只能給出4年5600萬,可是哈登要價6000萬,最終雷霆隊因為這400萬的差額,與哈登分道揚鑣。

從另一種角度來講,哈登與杜威二少的打法也不是那麼匹配,在常規賽球隊的輪換時間較散,哈登和杜威二少的時間可以錯開,讓球場起碼有一個進攻發起點,但是在季後賽乃至總決賽的賽場上,輪換時間會明顯集中在主力球員身上,哈登在球場上不僅會搶佔杜威球權,防守上也是個漏洞,只會拖累球隊的進攻效率。

從籌碼來說火箭給出的交易籌碼已經十分夠意思了,蘭姆加馬丁加兩個選秀權,無論是新秀蘭姆還是老道的馬丁都比哈登更適合那支雷霆隊,馬丁不會侵佔杜威二少的球權,圍繞外線反跑找到三分機會;蘭姆是被外界所看好的3D球員的胚子。

所以雷霆的決定並沒有錯誤,只是誰都沒有預知未來的能力,沒有人能想到馬丁大幅度下滑,蘭姆與預期軌道越來越遠,威少受傷無人接過指揮大權,更沒有人想到哈登能成長為今日的第一分衛,MVP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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