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導”能“撬”,才叫政府產業基金

政府產業基金現在許多地方都在搞,規模不一,名目不一,但是在一些地方卻陷入了“盲目跟風”的誤區,具體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用不上”。基金設立了,但是錢花不出去,企業用不上。很多資金甚至一年兩年睡在賬戶裡,市場可望而不可即。二是“用不好”。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專業人才,管理能力不足,又不肯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管理,造成基金運行低效,發揮不了應有作用。有些地方甚至把基金當成政府的補貼資金和政策獎勵來用。三是“用不長”。資金來源渠道單一,又沒有利潤生成能力,基金沒有有效的補給機制,缺乏可持續性,時間一長,“資金池”成了“死水一潭”。

政府產業基金本身應是一個資金槓桿,目的是把閒散的或沉積於落後產能的社會資金導向新興產業、創新產業、中高端產業,形成集群優勢、規模效應。但是,為什麼在一些地方,基金卻或者有名無實,或者用非其所,或者難以為繼?

筆者以為,究其原因,首先反映出的是營商環境的問題。政府產業基金成了“玻璃門”“天花板”,不是因為市場沒需求,而是緣於信息不對稱,或者程序煩瑣。其次,反映出的是相關地方政府思想還不夠解放的問題。一些政府人員對基金使用的投向、安全等總是有過多的顧慮,把得過嚴、管得過死、干預過多,自身能力不足,又不放心委託第三方機構管理,結果把基金搞成了“四不像”。

要把政府產業基金真正盤活、用好,筆者以為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兩個原則”,實現“兩個功能”。

“兩個原則”,一是市場化原則。不同於政策獎補資金,政府產業基金是政府的一種股權性投入,是以少量的財政資金來帶動大量的社會資本投資。如果以行政思維來運行基金,而不是市場化原則,不是讓市場來決定資源的配置,那社會資本怎麼會有積極性,又怎麼會有安全感?

二是法治化原則。從外部環境來說,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要通過法定原則、法定程序、清單式服務,降低社會上市場主體與基金合作的成本,促進信息對稱,實現機會均等。從基金的內部運作來說,既要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又要提前確定好可行的參與機制、監督機制、退出機制。就此而言,政府過分干預、把控,不是防範國有資產流失風險的有效手段,法治才是真正可靠、堅固的“防火牆”。

“兩個功能”,一個是“導”,一個是“撬”,這也是政府產業基金最核心的功能和訴求,是這類基金的“立金之基”。不能“導”不能“撬”的話,那就是“自廢武功”,有名無實,還怎麼能稱其為產業基金呢?

“導”就是引導。資金是經濟運行的血液,要通過政府資金的投入,讓社會資金實現從產業鏈低端向高端流動,從落後動能向先進動能流動,從夕陽產業向朝陽產業流動,從而促進新舊動能轉換、產業轉型升級、經濟結構優化調整。

“撬”就是撬動。政府產業基金最突出的性質是槓桿性,無論是吸引社會資本聚集,還是提高產業產出。其目的是通過一定量的財政資金投入,少花錢多辦事辦大事,產生倍數效應,倍數越大,基金的槓桿性能越好、效用越好。然後通過這種“放大”,來促進和催化產業的發育、壯大,提升層次能級,做強產業優勢。

其實總結起來,對於政府產業基金,不過就是三句話:一是“讓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這是指運營;二是“好鋼用在刀刃上”,這是指投向;三是“四兩撥千金”,這是指其槓桿性和績效。做到這三點,政府產業基金就會活起來,動起來,“燃”起來,發掘出市場的潛力,激發出產業的活力,加大經濟向上向好的動力。(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毛同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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