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擺攤合法化,你怎麼看?

亂眼看世界


所謂路邊攤,簡單的說就是路邊上的攤位。路邊攤合法化,是大政問題也是民生問題。不能簡單的用髒、亂、差一概而論,應該用新觀點、新理念、科學合理的進行研究和佈局。

(一)路邊攤應該合法化:

路邊攤以投入小、佔用少、易操作、經營靈活、費用少、容易上手為特點,是很好的一條勞動就業渠道、也是很好的勞動致富手段。路邊攤的合法化,是對攤點經營者的勞動認可。能夠很好的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推動社會更加和諧,有利於推動小康社會的建設。

(二)路邊攤的合法化,是豐富市場的補充,也是就業渠道的擴展:

(1)講起小商品,人們馬上就會聯想到大市場、大購物中心或大型小商品批發市場。但它的設置是稀缺的、少的可憐,是偏離人們生活圈的。路邊攤的合法化,能夠及大的方便百姓生活中的所需。路邊攤,也能做成大市場或大產業。

(2)如果政府能支持,具備條件的區域不止是小商品,稍大物件也可售賣。

(3)路邊攤的合法化,不只是活躍了市場,也方便了市民,更重要是拓展了就業的渠道。

(4)幾千元流動資金外加一輛三輪、一張摭陽傘、簡單的展板(臺)就可開張,將會有相當大的人群加入這行業。(香港、澳門這麼發達,照樣有大排檔和攤點)

(三)路邊攤的合法化,不僅有利於市民也有利於農民:

(1)路邊攤合法化,除了活躍了市場、方便了市民、還有利於農產品進城的消售。

(2)市民出門就是小商品,、新鮮的農產品,由於費用低,價格也會低。即方便又實惠,不可能不受歡迎。

(四)路邊攤合法化,有利社會安定和小康社會的推進:

(1)合法的擺攤、合法的經營、乾的有底氣、有勁頭,有工作幹、還能合法的幹、錢是一定會賺的。那還有誰有閒時去酗酒,去鬧事?掙錢了、生活富裕了、家庭因錢的糾紛是不是也就少了?人人有工作、人人有錢賺、對小康社會是不是個推進?

(五)路邊攤只有合法化是不夠的,還要有科學合理的規劃和佈局、有效的管理手段:

(1)不能擾民

(2)不能佔道

(3)分類設位

(4)無能髒亂差

(5)通一標示

(6)象徵性的收費

(7)設專部門、專人管理

路邊攤的合法化,是趨勢的順應,是市場的活躍、便民的手段。管理得當,會促進流通的發展。管理不當,將會是一亂象。不知你怎麼看?


來自老區的毛刺槐


路邊攤合法化,這是好事。

李克強總理體恤民情,以人為本,深得民心。一個城市的文明和進步不僅僅體現在高樓林立,馬路寬廣。生活先要解決生存問題,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問題與收入息息相關,門面租金高,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我們這裡的菜市場外面一條Z型街,早上八點之前下午五點之後擺滿了周邊鄉村前來賣菜的,菜農再也不用愁了。

我們這裡還有個步行街,東西兩道街,十年前開始有人擺攤賣衣服,鞋子,包包等生活用品,2012年開始城管局劃分攤位統一管理,文明執法,至今八年了,經營成效非常好。下午五點,攤主開始陸續進場,賣花,賣魚的,服裝,鞋子,手機配件,玩具等等應有盡有。附近居民也是讚不絕口,下班後去夜市逛逛,順便買點生活用品,實在是方便,價格也實惠。特別是夏天,華燈初上,車水馬龍,熙熙攘攘,置身其中,讓人心曠神怡。

路邊攤合法化深得民心,在規定時間內經營,為附近居民購物提供便利,攤主也降低了租金成本,這是雙贏。








美樂說生活


路邊攤是一個城市的特色,是很多老百姓收入的重要來源,是商業生態的重要組成部分。現在一刀切的驅趕、禁止,表面上講維護城市面貌、打擊假冒偽劣、保護民眾健康,實際上就是管理部門懶政的表現,反感民間任何的商業行為,因為都要讓他們付出時間和精力,已經極大得扼殺了城市的生機和活力!

路邊攤的管理確實是個難題,但並非無法可想,國外那麼多跳蚤市場、週末集市、夜市攤點是怎麼管的?!之前又在熱炒要做活夜間經濟,提升經濟活力,怎麼提升?夜間集市不是最優選擇嗎?

我認為化堵為疏、由點及面是正確方向,放開搞活和嚴格管理並不矛盾,幾條管理原則供參考:

1.劃定具體位置,別說找不到地方,每個區找一條不是很關鍵,擾民程度低的道路,定時封閉成步行街很難嗎?先小範圍試點,再推廣到各個社區;

2.採用申報登記制,攤販也要掛牌經營,設置什麼門檻條件因地制宜;

3.先放水養魚,待形成氣候再少量收費,作為衛生與管理人員成本;

4.餐飲類攤點專區管理;

5.對指定區域外的隨意佔道擺攤設點就要加強取締和打擊,否則劣幣驅逐良幣;

......

以我黨的社會管理能力,有的是高招妙招,凡是老百姓歡迎的,就值得去下功夫研究和付出努力。


活得好有技巧


路邊擺攤合理合法化,這是利國利民的好舉措,但是要把它落實好,真正的體現它的作用,確實還有很多的難點和問題

首先路邊擺攤合法化,對社會經濟的發展有好處

國家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大型企業,中小型企業的經濟發展。同時,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收入水平不均衡,還有很多中低收入者也確實需要發揮他們的力量,既滿足自己生活所需,又能為國家經濟建設做出一點共享,體現國家建設人人有責。

路邊擺攤合法化,也是社會穩定的需要

路邊擺攤合法,可以讓很多小攤小販能夠放心大膽,名正言順的取得自己的收入,來維持自己的生計,補貼自己的家用,社會穩定的經濟基礎就更牢固。

當然,路邊擺攤合法化存在的問題有很多

在公共場所擺攤,就要遵守公共的管理規則,在什麼地方,擺放多長時間,位置大小等,涉及政府和攤販之間的關係,也涉及攤販與攤販之間的關係,還涉及攤販與群眾之間的關係。所以說擺攤事小,但牽繫到民生。

路邊擺攤合法化是公民權利的體現,自由的體現,民生的體現,雖然困難很多,但我們不能因為困難而放棄,期待著該政策的加快落實。


財務意識流


“國家的偉大!不是在於對強者的仰視,而是在於對弱者的敬重”

人的一生經歷不同,命運不同,有的人一出生就在天堂,而出生貧居的人,只有艱難的活著。是啊!經常有人說要努力奮鬥,身處塵埃怎麼努力,身無分文飢餓難耐,又有誰能理解底層貧人群的艱辛!那種困苦是站在天堂的人永遠無法體會。一個國家力量衡量尺度,在於其最弱成員的福利程度。酸甜苦辣鹹,這就是底層老百姓的眾生相。人與人之間,請保持足夠的理解和寬容,你沒有經歷過他的生活,根本無法理解他的苟且。多一份寬容,多一份理解,一個社會真正的進步,是眾生都有尊嚴的活著。文明的社會,不是對強者的仰視和崇敬,而是對貧者弱者的敬重和寬容。

向世界吶喊:請給底層下人們的敬重!在這個社會中沒有人想要貧窮,也沒有人想成為一個斤斤計較的人,你沒窮過,所以你不懂,為什麼有的人總是“斤斤計較”。窮,不是因為他們不夠努力,而是生活本就殘酷。如果可以選擇的話,誰也不願意委屈孩子,和委屈自己!經常聽到有人說:每個人都要努力,因為條條大路通羅馬,可你知不知道,很多人一出生就在羅馬?有一部分人口口聲聲說錢不重要!那是因為他們從沒有過沒錢的日子。他們總是習慣了燈紅酒綠的生活,看慣了滿天繁星的世界,卻忽略了我們腳下的塵埃。我們總是把掌聲和鮮花送給所謂耀眼的成功者,卻忽略了身邊那些底層默無聞付出的勞動者們。世界的偉大,不在於我們對強者的仰視,而在於我們對弱者的寬容,沒有經歷過太多貧苦,不要輕易瞧不起在乎幾元錢的人?更不要對別人指手畫腳,因為你無法感受他們艱難的生活,假如有一天,我們有幸運成功登上山頂,請別忘記那些落後在山底下的人,多給予他們一些關懷!學會理解他們的處境,學會包容他們的不堪,學會給他們一份敬重!同時也給自己一份敬重。

不仰視富人,更不卑視窮人!一個社會文明的程度,取決於底層勞動者的生存狀態。窮人和富人猶如金字塔,儘管我們是窮人居住在塔底,但不自怨自艾,雖揮汗如雨努力前行,但對塔塵上的富人不仰視,不卑躬屈膝,古人言:人窮志不窮,窮人也有窮人的尊嚴!不希望富人的施捨,但求獲得社會的敬重!況且厚重的塔底集結了太多的窮人,他們是社會的基石,默默無聞執著拼搏為社會。社會需要理解包容和敬重,而不是富人與窮人之間的隔離鄙視和漠然,其實真正計較的人不一定是窮人,人都是個體,那有什麼感同身受,只有敬重弱者的人,才會得到弱者的尊敬!唯有平凡造就非凡。


WANGYOUZHAO


我是個下崗工人現在賣串串,農村沒地城市沒工作,自力更身,更願讓路邊攤合法化規範化,就!像大禹治水,是疏而不是堵,人生需要生存,政府需要環境這並不矛盾,而是一種相互關係,政府規劃一塊土來做市場,商販要在這一市場裡規範化經營,首先政府做為管理者要公平,經營者要遵守政府的規定,自由是相對的,


鄉村書院


小攤小販能活躍市場,增加就業,帶動經濟的發展。如果一個城市沒有小攤小販則經濟沒有活力,一潭死水!路邊擺攤要合法化,不能一刀切,應該給攤販畫經營區域紅線,規定有些地方可以擺,有些地方不能擺。應該給底層弱勢群體一個生存空間。人的生存權第一,衛生環境必須讓路人的生存權。如果一刀切,把攤販趕到門面裡面,別人經營不起,這實際上也是利益群眾與民爭利!


用戶5780992060540


支持路邊小攤,前題是不容許食品放攤,利用人流少,道路上面車量稀少的地方,買買生活用品,修理家用電器,古玩品,藝術品,這樣可以解決許多就業問題,打破高大上的商業壟斷行為,小攤行為要是商業競爭手段問題,有序放攤需要政府部門給個人發展的機會,我幾年前就在自己家門口做修理電器,修理費肯定比修理店低,中了沒幾個小時就被城管喊停了哈!其實現在的馬路上到處都是小黃自行車,為了生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也是人生的快樂!


黎明32720


路邊攤應該合法化,但是要規劃管理。為什麼要合法化,我講個故事:a有個門面出租,價格5萬,b租下了坐點小吃賣餅,一個3塊錢,一年能賺8萬,c是個打工的,3塊對他來說不多。後來,a覺得生意不錯,門面漲到了8萬,難道就迫使b每個餅漲到5塊,這個時候c的工資是沒有漲的,這樣就c一年到頭也就賺不到什麼錢。有什麼危害?首先,社會風氣變壞,a不勞作就有大筆收入,c辛苦一年,身體累壞還賺不到錢,導致人人都向往a的生活方式;其次,拉開貧富差距,c辛苦打工賺的錢,沒多少投入下一代,a不能,他的下一代有基礎;最後,人心變壞,貧富差距拉大直接導致人心變壞,社會冷漠,犯罪率高,政府需要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治安管理。那麼怎麼規範路邊攤?首先,從事路邊攤的人都需要到有關部門登記,城管查的時候要求,身份證,路邊攤證,設備合一,這樣就不怕路邊攤不衛生,出了問題直接可以依據身份證鎖定目標。其次,路邊攤需要給環境部門繳納環境管理費,讓清潔阿姨們有錢拿,擴大阿姨們的就業。最後,路邊攤不應該在主幹道阻塞交通處。


曾經的你


禁止也好,放開也好,請正常點,不要動不動怎麼都不行,更不要怎麼都行,有點規矩是必須的。擺攤不能阻礙交通,不能妨礙居民正常生活,哪能擺,規劃一下,現在那麼發達了,政府弄個網絡,想擺的申請,省的打架,別小看擺攤的,該交稅交稅,不能搞承包私相授受。看來吃飽了撐得階段消耗的差不多了,想好好過日子了,什麼統一廣告牌標識等等,城市是大夥的,怎麼好怎麼方便怎麼文明先進怎麼來不好嗎,沒事跟大夥商量商量行嗎,不是什麼大原則的事,別瞎折騰瞎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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