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縣疾控中心開展全縣疫苗規範管理督查工作

為加強濉溪縣各預防接種門診疫苗規範管理和接種工作。根據《預防接種工作規範(2016版)》和《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2017版)》以及安徽省衛健委《關於加強預防接種規範管理的通知》(皖衛疾控發【2019】14號)文件要求。濉溪縣衛健委、濉溪縣疾控中心於近期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縣各預防接種門診開展督導檢查。針對疫苗儲存和預防接種服務等環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尤其對疫苗出入庫登記和溫度記錄、接種操作的“三查七對”以及接種信息登記管理等方面進行重點督查。

濉溪縣疾控中心開展全縣疫苗規範管理督查工作

經督查發現,疫苗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預防接種方面個別門診實施接種過程中未能真正落實“三查七對”制度、不能全面執行告知、登記、接種、留觀等預防接種工作程序,存在一些安全隱患。

濉溪縣疾控中心開展全縣疫苗規範管理督查工作

督查組將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給衛生院和接種門診負責人,責令其限期改正,針對有關事件暴露的問題舉一反三、防微杜漸,切實加強疫苗管理,規範疫苗出入庫登記及相關記錄。疫苗使用也要遵循先進先用、近效期先用的原則,避免儲存超過有效期。定期對疫苗盤存記錄,對超過有效期和儲存不符合要求的疫苗要格里存放,並按照規定及時上報等待縣級回收統一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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