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億仲裁案信披違規 博天環境遭監管關注

本報實習記者 茹陽陽 記者 吳可仲 北京報道

因存在信息披露違規,博天環境(603603.SH)於11月13日被上交所予以監管關注。

對此,博天環境方面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之前公司有內部報給交易所一個延遲披露的申請文件,公司也有暫緩信披的制度,可能交易所最後對這個並不認可。”

上交所出具的監管函件顯示,今年6月10日,博天環境因股權收購爭議收到仲裁申請書,仲裁結果為裁決博天環境返還已取得的相關股權等。6月14日,法院凍結了博天環境持有的子公司股權。該仲裁事項涉案金額約為3.8億元,佔博天環境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5.92%。

直到今年8月19日,博天環境才部分披露了上述仲裁事項,並稱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後經積極溝通,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了初步共識。博天環境方面還表示:“因考慮到仲裁是否繼續存在不確定性,當時披露可能會誤導投資者並損害公司及高頻環境利益,故履行了信息披露暫緩和豁免事項登記審批。”

上交所方面認為,該仲裁金額較大,已達到臨時公告披露標準,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書時就及時披露。“對方可能撤銷仲裁申請”,不屬於可以作為暫緩、豁免披露的合理事由。同時,博天環境也未及時披露子公司股權已被凍結的信息。

上交所方面進一步表示,博天環境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時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劉世博,“作為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及其在《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性質,上交所做出監管措施決定:對博天環境及其時任董事會秘書劉世博予以監管關注。

其實早在今年5月,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2019年年會上就曾表示:“監管的重點包括信息披露,對於問題嚴重的,證監會將綜合運用監管措施、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上市)公司特別是大股東、董監高、實控人的責任。”

另據《中國證券行政處罰研究報告(2015-2018年)》顯示,近年監管層行政處罰力度年年增加。2015年證監會全系統共做出177件行政處罰決定,罰沒款金額總計11.03億元;至2018年則分別達到310件和106.4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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