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縣關於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報

德昌縣關於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報

為深入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促進幹部作風持續好轉,現將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德昌縣蠶辦原主任周新能等人違規發放獎金、補助問題

2006年至2017年期間,縣蠶辦原主任周新能多次組織召開班子會研究,採取編造收烘臨工工資、虛設考察學習費等方式,共套取縣蠶辦、蠶繭公司資金150.8萬元,用於給單位職工違規發放補助、福利等。周新能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8月14日,經縣紀委常委會、縣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給予周新能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縣蠶辦其他參與決策的班子成員分別受到相應處理,並退賠相關費用。

二、德昌縣原規建局城管執法隊城西中隊隊長楊正華違規使用公車問題

2018年5月1日,德昌縣原規建局城管執法隊城西中隊隊長楊正華在值班巡邏過程中,駕駛單位執法車輛(川WJY388)將其兒子從家中送至德昌中學南校區上晚自習。楊正華身為中共預備黨員、城管執法隊城西中隊隊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車私用,其行為已構成違紀。2018年6月21日,縣紀委給予楊正華延長預備期一年處理。

三、德昌縣小高鎮中心小學教師馬長寶違規操辦升學宴問題

2019年8月8日中午,德昌縣小高鎮中心小學教師馬長寶,在德昌縣水韻農莊為其子操辦升學宴,宰殺牛兩頭,操辦酒席54桌,並收取禮金。馬長寶身為中共黨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操辦升學宴,其行為已構成違紀。2019年9月18日,縣紀委給予馬長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德昌縣王所鎮小馮村文書韓廷文違規操辦喬遷宴問題

2019年1月30日,德昌縣王所鎮小馮村村文書兼7社社長韓廷文,以殺年豬名義,在王所鎮小馮村7社家中舉辦喬遷宴,宴請44桌,收受禮金41200元。2019年4月16日,縣紀委給予韓廷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參加宴席的2名鄉鎮幹部和12名村組幹部,被縣紀委責令作出深刻檢查。

中共德昌縣紀委德昌縣監委

2019年11月14日

德昌縣關於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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