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雙十一狂歡剛剛過去,天貓公佈成交額2684億元。這其中,直播的增長數據非常搶眼。
在剛剛過去的“雙十一”狂歡裡,淘寶直播間裡徹夜不眠的有近10萬位主播,超過一半以上的天貓品牌商家,都在通過直播帶貨。據淘寶直播官方數據顯示,今年“雙十一”開場1小時3分鐘,淘寶直播引導的成交額已超越去年全天;開場8小時55分,直播引導成交已破100億,超過50%的商家都通過直播獲得新增長。整個雙十一週期,淘寶直播帶動的成交規模達千億元。
網紅雖然不是什麼新鮮事物,但今年的雙十一被視作“電商直播元年”,除了天貓、京東、拼多多、蘇寧易購等“頭部平臺”外,快手、抖音、洋碼頭、蘑菇街、唯品會等內容和電商平臺,都企圖藉助直播的勢能為自己帶來新的增長。
值得關注的是,在美妝、服飾、食品、家電、汽車等幾乎所有行業,直播都是品牌、商家的標配,直播似乎正在轉變成為一種吸引流量拓寬銷路的方式。那從商標註冊的角度來說,它應該註冊第幾類商標呢?
“直播”主要在以下類別:
第35類:
市場營銷,提供在線市場,貨物展出,替他人推銷採購,廣告宣傳,中介服務,組織展覽,拍賣,通過網站提供商業信息等。
第38類:
直播包括網絡廣播服務、電視節目播放、視頻點播、播放電視購物節目、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信息傳送,互聯網聊天室,在線論壇等,主要在第38類。
除此之外,直播網紅最好將自己的姓名、ID等註冊為商標,如果是公司化運作,本身也有較強經濟實力,相關藝名等標誌有較強獨創性、顯著性,也建議及時申請商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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