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15時30分許阜陽市交警一大隊民警在潁淮大道與西湖大道交口執勤糾違,一名騎電動自行車女子
從快車道行駛被執勤交警攔查,當民警告知其交通違法,要對其進行處罰時,該女子以交警執法態度不好為由拒絕配合。
女子要對交警進行投訴,交警告知投訴方式。執勤交警詢問其姓名,女子開始飈英語“my name is Sophia…..”
阜陽交警:請你講中文
女子:sorry
阜陽交警:中文姓氏裡沒有姓索菲亞的,我所知道索菲亞可能是個洗髮水。
該女子採取軟磨拖延的策略,直至轄區派出所民警趕到,女子才透露其真實身份信息。經查
女子胡某,1982年出生,當民警告知將依法從上限對其處罰時,女子又在現場討價還價。
根據相關規定,執勤交警對女子處以50元上限罰款,並告知違法當事人應享有的權利,對本次處罰結果有異議,可以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維權,對交警執法不滿意,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
通訊員: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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