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菏澤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三十四宗土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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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可以獨立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有關時間及相關材料要求
(一)領取掛牌出讓文件時間: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17日。
(二)交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2019年12月12日16時(須於截止時間前到指定賬戶)。競買保證金可抵充成交價款,未競得者在五個工作日內返還,不計利息。
(三)報名截止時間: 2019年12月13日16時。
(四)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時間為:2019年12月4日9時至2019年12月17日15時,掛牌截止時如有兩家以上競買人繼續報價,轉入現場競價。掛牌期間競買人未進行報價的,不得參加現場競價。現場競價時間為2019年12月17日16時;掛牌出讓地點:菏澤市中華東路1188號菏澤市土地儲備中心。
(五)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單位參與競買的提交:競買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保證金交納發票等有關資料。
(2)以個人參與競買的提交:競買申請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保證金交納發票以及競買須知中要求的有關資料。
(3)聯合競買:除提交競買材料外,還應提交聯合競買協議。協議中要規定聯合各方的權利、義務,包括聯合各方的出資比例,並明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
(4)申請人競得土地使用權後,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
五、本次出讓不接受郵寄、傳真、電子郵件、電話或口頭競買申請。
六、經審查,具備申請條件者,出讓人將在申請人報名後確認其競買資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出讓人在掛牌出讓前組織競買者對本宗地進行現場踏勘,競買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2019-63、2019-74號宗地為現狀土地出讓,地上建築物、附著物由競得者據實補償,兩宗地作為一個標的物出讓。
(三)2019-122號至2019-150號二十九宗地作為一個標的物出讓。
(四)市直儲備地塊保證金交存賬戶:菏澤市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監督管理局(開戶行:1、萊商銀行菏澤分行營業部,賬號:803026201421000931;2、中國銀行菏澤牡丹支行營業部,賬號:213035592174),請在匯款附言中寫明所參與競買的宗地編號。
(五)本公告如有變動或其他未盡事項,以《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為準。
八、出讓人及其地址
出讓人: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地址:菏澤市中華東路1188號
聯繫人:秦廷義 王 瑾 馬劍克
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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