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峰法院羅金新院長赴執行現場督導執行工作

魚峰法院羅金新院長赴執行現場督導執行工作

11月12日上午,為詳細瞭解被執行人廣西某電纜集團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廠房及設備現狀,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羅金新帶領執行局局長黃宇來到現場進行實地調查,並向某金融機構負責人詳細瞭解該公司的土地廠房及設備已抵押借款的數額、處置後能否全部收回本息、能否為買受人提供司法拍賣貸款等情況,為下一步處置財產奠定基礎。

2013年,被告廣西某電纜集團有限公司向原告張某某借款人民幣200萬元,雙方約定按月利率1.2%計收利息,借款到期後,被告拒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還款義務。判決生效後,被告仍拒不履行,原告無奈只能向法院申請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魚峰法院依法向該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責令其按期履行還款義務。同時,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其財產狀況,發現其名下只有一處土地廠房及一批機械設備可供執行,但該土地廠房及設備均已抵押給柳州市某金融機構,抵押金額高達4500餘萬元。在瞭解到該公司已經完全停止生產經營,無力償還債務的情況後,魚峰法院決定對該土地廠房及設備進行處置。

根據上級法院的部署,魚峰法院從今年10月中旬起至明年全國“兩會”期間開展“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專項執行行動。在開展專項行動中,該院黨組書記、院長羅金新自覺壓實“一把手”責任,力抓執行工作,多次親自帶隊,奔赴執行現場,坐鎮指揮,充分表明該院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已經形成,充分展示該院對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堅定決心。(龍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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