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億元拆遷款被財務捲走,辦案人稱“壓力大”撤案

吉林一國有參股藥業公司億元拆遷補償款被財務人員捲走,警方在受案時和立案後態度截然相反,從初始表態的“辦成鐵案”到最後的“案件撤銷”,警方做法讓受害企業滿頭霧水,茫然無助。

藥企老總遇“高官”方知誰更有錢

吉林省百年六福堂昌隆生化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六福堂藥業)法人劉某是個實實在在的生意人,從小生意做起一步一個腳印,生意逐步做大,直到2004年10月在長春市南關區收購已經完成改制的知名國有參股製藥企業六福堂藥業之後,聲名外露。

2005年,經朋友介紹,劉某在長春認識了自稱在吉林省檢察院工作的花某東。花某東對劉某表示,他的真實身份是中央派到吉林省負責監督公檢法工作的幹部,在吉林省內沒有他擺不平的事情。

除了具備“監督公檢法”的公職身份,花某東向劉某透露,其名下還有多家企業。為了表明自己所言非虛,花某東邀請劉某到其位於長春市黃金地段的公司“喝茶”,看到花某東氣派的辦公環境,劉某對其欽佩不已,慶幸自己結識了一位既有權又有錢的“達官貴人”。

不久後一次閒聊中花某東得知劉某的六福堂藥業即將面臨拆遷,資金週轉出現困難,花某東當場承諾借款300萬給劉某,附加條件是讓自己的妹妹到劉某的企業做財務總監。

花某東果然說到做到,2005年底,300萬資金分批打進了六福堂藥業的賬戶。2006年初,花某東的妹妹花榮順利的成為了六福堂藥業的財務總監。

借款改投資 入股藥企未如願

“花榮任公司財務總監不久,就找到劉總,稱300萬借款是其哥哥投資給公司的入股錢。劉總一再表示自己的公司不需要他人入股,花榮卻稱,不答應入股她哥哥也不會向公司轉款。劉總不想和花榮糾纏,於2006年底和2007年初,將300萬借款分批次還給花榮。”六福堂藥業的副總韓某某介紹說。

既然還清了300萬借款,劉某稱也想解除花榮財務總監的工作,畢竟當初是因為借款才答應花榮哥哥給她這份工作的,但考慮到花某東的社會背景和能量,劉某最後還是打消了辭退花榮的念頭。

韓某某稱,因其“入股”未能成功,花榮一直對劉總不滿,韓某某曾兩次遇見花榮因工作與劉總髮生爭執。

韓某某認為花榮敢公開和劉總爭執應該是仰仗其哥哥花某東的特殊身份,劉總的確每次見到花某東都顯得格外恭敬。

投資3000萬,“高官”終成大股東

2010年,六福堂藥業所處位置被政府納入拆遷規劃,花某東主動找到劉某提出可以幫忙為企業爭取更高的補償額度。此時的劉某對花某東能力深信不疑,對花某東願意幫忙連連道謝。

“花某東當時提出,六福堂藥業其中有國有資產拆遷非常難辦,既然同意他去協調企業的拆遷補償,就一切都要聽從他的安排,他讓劉總不得和任何單位、個人談及企業拆遷補償一事,並要求劉總更換了手機號碼。”韓某某說。

2011年7月末,劉某聽說周邊其他企業都拿到了補償款,便打電話向花某東詢問,花某東回答:“這麼大的藥廠拆遷可不是簡單的事情,更何況還有國有資產,想拿到滿意的補償要大領導點頭才成,你別管別人咋樣,你就準備好麻袋等著往家裡扛錢吧。”

2011年8月,花某東主動給劉某打電話,稱他已經和徵收部門的領導溝通完了,領導的意思是讓六福堂藥業先異地建廠,後籤補償協議。劉某表示,拿不到拆遷補償款就沒有資金建廠。花某東拍著胸脯對劉某保證,只要劉某同意他入股,他可以馬上借到3000萬元作為投資,兩人共同籌建一個更大的製藥公司,給他49%的股份就行。

劉某猶豫再三,最後同意拿出國藥準字文號與花某東合作,讓他想不到的是,財務總監花榮在辦理企業工商登記手續時,將劉某的51%改為佔股49%。

劉某找花某東要求按約定比例分股,花某東則稱,他佔股份多一點是為了對外協調關係好說話,最後還是用那句“你安心建廠,抓緊生產,等拆遷款下來你就準備好麻袋往家裡扛錢”安慰劉某。

稅務局查稅帶出“狐狸尾巴”

2012年底,稅務局工作人員來到六福堂藥業,聲稱調查六福堂藥業兩個億拆遷款的漏稅問題。

劉某聽完大吃一驚,感覺到事情蹊蹺,思考再三,他決定去長春市土地儲備中心,把情況摸清楚。

劉某於當天匆匆趕到長春市土地儲備中心,向工作人員表示單位的拆遷補償合同丟失,工作人員在核實劉某企業相關信息後,向劉某出示了甲方長春市土地儲備中心與乙方吉林省昌隆生物化學制藥廠、丙方吉林省六福堂昌隆生化藥業有限公司三方簽訂的《收回補償合同》,劉某發現,本應由他簽名的丙方法定代表人處竟然是花榮代簽的。

根據土地儲備中心的數據信息,劉某來到開戶銀行,銀行工作人員為劉某補開了多張拆遷補償款“入賬證明”,金額共計10040萬元。

劉某稱,看著手裡日期為2011年7月的“入賬證明”他當時大腦一片空白,一億零四十萬的資金不聲不響地流入別人的口袋,自己卻矇在鼓裡,還整日為企業建廠四處籌措資金。票據上的公章、財務章和自己的法人名章,一看就知道是偽造的,他想到了花某東2011年8月入股的3000萬,……原來花某東是用騙取的拆遷補償款謊稱是從外邊借來的錢入股藥企。

辦案人員稱“壓力太大”後撤案

至此,劉某一切都明白了,他給花某東打電話詢問拆遷款的去向,花某東以“在外地陪同省裡領導考察項目”、“在北京幫人辦事”等理由避而不見。

直到2015年初,花某東對劉某說:“拆遷款都送給領導辦事花了”“你要是敢告我,我就把你送進去”。

劉某調查得知,花某東根本不是什麼吉林省檢察院的政法幹部,更不是高官,所稱“中央派來監督公檢法”是其虛構的謊言。

2015年6月16日,劉某以花榮涉嫌職務侵佔罪向長春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受案中心報案,接警人員對劉某提供的證據進行了認真審查。2015年10月19日,長春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正式受案,並向劉某出具了受案登記表,辦案人員表示,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涉案金額巨大,已被定性為2015年特大職務侵佔案件。

在劉某報案之後,朋友告訴劉某,花榮和哥哥花某東整日都在瘋狂消費,大到別墅、豪車、理財產品,小到手機、貂皮,二人狂購不斷。

吉林:億元拆遷款被財務捲走,辦案人稱“壓力大”撤案

經偵支隊簽署的《受案登記表》 作者供圖

為了儘快挽回企業損失,劉某幾乎天天去經偵支隊向辦案人員詢問案件進展,打聽何時能將花榮、花某東二人抓捕歸案,將拆遷補償款返還企業。

2016年1月6日,長春市公安局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花榮涉嫌職務侵佔罪立案偵查,並凍結了花榮和花某東的涉案財產。

儘管公安機關已經對花榮立案偵查,劉某整日依然心急如焚,他聽身邊的朋友說,花榮和花某東每天依然瀟灑地消費。

他再次找到辦案人,讓他意外的是,辦案人一改立案時的態度,連稱壓力太大,直言有領導要求“對犯罪嫌疑人慎用強制措施”。

吉林:億元拆遷款被財務捲走,辦案人稱“壓力大”撤案

長春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決定書》 作者供圖

直至2018年6月,令劉某更意外的事情出現了,長春市公安局以接到長春市檢察院通知為由,向劉某出具了《撤銷案件決定書》。

2019年11月11日,記者打電話給當初的辦案人徐警官,表明想了解花榮涉嫌職務侵佔一案,問辦案人是接到檢察院何人通知後做出撤案決定的?

吉林:億元拆遷款被財務捲走,辦案人稱“壓力大”撤案

長春市公安局出具的《撤銷案件決定書》 作者供圖

徐警官表示,接待媒體採訪須經由市公安局政治處許可,其個人不便接受採訪。

對於該案件進展,媒體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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