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繳個稅少交了,違法嗎?個人該怎麼處理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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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職工個稅的法定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稅法規定計算、代繳職工的個人所得稅,如果少交了,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九條規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那麼稅收徵管法的規定哪些呢?這要根據公司代繳個稅少交的情形分別進行處理:

1、因不按時申報造成少交個稅的。

徵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就是未按時申報,處理:”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故意偷稅的。

按徵管法第六十三條對偷稅行為處罰的規定, 扣繳義務人……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還要對造假進行處罰,徵管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3、逾期不繳的。

第六十八條 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4、應扣未扣的。

第六十九條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5、嚴重的會被移送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扣繳義務人的以上行為涉嫌犯罪的,那麼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個人處理方法

如果不是個人故意隱瞞材料或提供虛假材料,那麼責任都在公司,不過少交的稅款要按稅務局的要求進行補繳,會加收滯納金,但不會被處罰。

如果你的材料是假的,那麼,以上的責任就是你的。


左刀三爺聊財稅


違法!個人應該在每年的年初對上一年的個稅進行彙總申報時,一併填報並補交。


菅峰律師


肯定屬於漏稅,額度不大應屬輕微違法。但既然是單位代扣代繳,責任不在你本人,次年補繳上就完事了。


長金老者


少交個稅?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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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LONG小影


補繳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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