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公共利益,一分不能少!

“感謝檢察院的檢察建議,拖了五年多沒繳的錢都補繳了。我們將進一步履職盡責、舉一反三、以點帶面,開展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清繳大排查,切實維護好國家利益。”武穴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人向武穴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說到。

基本案情

武穴市檢察院在履行行政檢察監督職責過程中發現武穴市某房地產公司未依法繳納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損害了國家利益,於2019年8月27日立案調查。

2013年武穴某房地產公司在武穴城區開發了一處房地產工程項目,該項目地面建築總面積44827.73餘平方米,武穴市人防辦於2014年1月26日同意該公司繳納人防易地建設費的申請,並易地建設人防工程。根據《武穴市房地產開發項目一費制收費辦法》規定,該項目應繳納人防易地建設費1075865.52元,已繳納968278.97元,未繳納107586.55元,欠繳時間長達五年之久,武穴市人防辦未及時進行催繳,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影響人防工程建設,損害國家利益。

涉及公共利益,一分不能少!

檢察建議

調查結束後,2019年9月12日,武穴市檢察院向武穴市人防辦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人防辦依法履職,將武穴市某房地產公司欠繳的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收繳到位。

檢察建議發出後,武穴市人防辦幹部多次對武穴市某房地產公司負責人郭某釋法說理:“和平年代一些人國防觀念淡薄,人民防空工程對於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減少國民經濟損失,保存戰爭潛力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才規定需要建設人防工程。”

自2019年10月開始,郭某陸續上交欠繳的人防易地建設費,11月13日107586.55元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已全部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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