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明“廣告”、明示搭售商品……河北發佈兩項標準規範電商發展

河北新聞網訊(記者馮陽)日前,由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的《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建設與運營規範》《電子商務企業服務與管理規範》兩項河北省地方標準實施。

●為入駐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

《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建設與運營規範》適用於河北省電子商務產業基地的建設與運營。根據該標準,電子商務產業基地應為入駐企業提供市場主體登記註冊、項目申報、稅務登記、政策諮詢、年報等行政便利化服務。通過自建或與第三方機構或平臺合作,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機制,提供結算支付、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等綜合金融服務。宜設立或實施區域性電子商務人才引進和培養政策,創建有利於吸引人才的工作生活環境。通過自建或與第三方機構或平臺合作,為電子商務創業者提供創業方案、創業基金、品牌培育等服務。為入駐電子商務企業提供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專業技術服務,如營銷推廣、技術運維、客服託管、法律財稅事務支持等。

●電商要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事項

《電子商務企業服務與管理規範》規定了電子商務企業的服務要求與管理要求,適用於河北省電子商務企業的服務與管理。

該標準明確:

在信息提供方面,應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經營者信息、服務信息或信息的鏈接標識,並及時更新。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電子商務平臺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銷量、信用等以多種方式向消費者顯示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對於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應顯著標明“廣告”。

在服務交付方面,應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明示押金收取、退還的方式和程序。

在管理要求方面,建立和實施電子商務管理體系,規範電子商務活動中資源、運營、供應鏈、營銷、資金、信息及信息安全等管理要求。建立績效評價機制,評價並持續改進電子商務能力和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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