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對私營企業突然斷貸,騙收導致企業破產,屬於銀行違約失信還是企業不守誠信?

中天神玉


談談個人看法!1,銀行也是企業,他感覺企業將要還不了款,抽貸正常,難道非要讓銀行承擔不良就是好了嗎?2,一些企業老闆,急功近利,貪大枉為,自己決策失誤,你有多少錢就做多少錢的事,明明只有能力做兩條生產線,非要銀行借款再增加,一旦銀行收貸,自己堅持不住就把責任推到銀行,這怪誰?。3,銀行資金永遠都是為良性企業服務的,不可能總為失敗的企業買單,如果都是這,國家的銀行還做不做了?因此,我個人認為,銀行和企業各有分工,各有義務和責任。


淡定方從容


只能說銀行拿自己當企業,企業家沒拿自己當商人,如果企業看到不賺錢就解散,就沒這麼多事了,我認識不少老闆在最風光的時候沒有隻顧自己,幫助一起打拼的兄弟,但到今天有危機的時候,只有一句優勝劣汰,不是不對,只是有些失望,再來一次,我想只顧自己就好


推廣鐵爐


銀行對私營企業突然抽貸、斷貸的行為屬於失信的違約行為,這種行為在2016年以前只是以偶發的形式存在,是銀行預見到企業可能會存在重大隱患的情況下,採取的自保措施,本也無可厚非。但自2016年以來,銀行出於資金安全考慮,不顧基本的誠信原則、不顧私營企業的死活,為了自己的所謂“合規”“不良資產率”等考核標準,一刀切的採取各種手段,收回資金,本著“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的思想”大規模的斷貸、抽貸,各個銀行無一例外,這是典型的失信違約行為。

此舉對私營企業造成了重大打擊,私營企業尤其是中小私營企業哀鴻遍野,造成中國經濟的持續動盪。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對銀行虛假陳述欺詐“過橋方”提供資金還貸後又拒絕續貸導致“過橋方”資金無法收回的應賠償其本金及利息的判決。為了穩定局面2019年9月24日,銀保監會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開展銀行機構不合理抽貸、斷貸專項檢查的通知》專門對銀行不合理抽貸、斷貸進行專項檢查。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企業和銀行本是互相依存、互相支持的關係,但自2016年以來基本上是對立的關係,銀行想方設法的往回收錢,企業千方百計的不還錢,勢同水火。好在司法部門和監管部門能夠站出來緩和矛盾。但願這股妖風趕緊過去吧。


吳樂為—


僅僅因為斷貸,企業就會破產。。。難道說,最初成立企業的目的,就是為了弄到銀行貸款?如果不是為了弄到銀行貸款而成立企業,那麼為什麼僅僅因為斷了貸款就會破產呢?。。。到底誰在騙誰?我實在不懂這個邏輯。一個靠貸款生存,而不以生產和銷售為主旨的企業,估計是產能明顯過剩,技術已近淘汰,市場拓展困難,銷售狀況萎縮......如果如此,該企業早就應該破產了。。。。。。反之,如果企業產品供不應求,生產技術先進,市場需求無限,銷售規模擴張,銀行們會上門求著你給你發放貸款的!


行萬里路31415926


兩方面的原因都有。

作為私營企業,不乏有不誠實的騙貸私營企業。我曾經遇到過這樣的私營企業。有個私營企業想在銀行貸款,需要另一個私營企業作擔保。但是這個擔保的私營企業條件不是很好,想貸款的私營企業的經辦人要求擔保企業變通一下(即做虛假證明),並說我們的貸款手續都做了技術處理(即造假),以符合銀行貸款的要求。問他貸款以後沒有能力還怎麼辦?他回答的很乾脆:我們貸了銀行的款以後根本就沒有打算還銀行!😱😰😨😷

雖然這種不誠實的私營企業不是普遍現象😜😇。但一個老鼠壞了一鍋粥,足以使銀行在給私營企業貸款上心有餘悸、膽戰心驚。

作為銀行,放貸肯定要找效益好、穩定的企業了,銀行喜歡做“錦上添花”的事情😝😎😤。什麼樣的企業是銀行能放心放貸呢?當然是國企央企,特別是壟斷的國企,還有就是如今“方興未艾”的房地產業。對小微私營企業貸款,只有上面政策“壓下來”的時候,才不得已而為之,做做樣子,先放後收,待貸款到期後,銀行只是“口頭”答應還會繼續放貸,“騙”私營企業先還貸款,待企業還了貸款後,銀行就沒有了“下文”了。當然這種“政策性”貸款,就是將來收不回來,也與放貸款的責任人沒有多大關係。畢竟是政策性的貸款嘛。但對銀行本身來說,損失就大了。銀行的呆賬損失就是這麼來的。

隨便說一句,銀行一般不會在企業貸款合同履行期間,單方面收回貸款的。一般是企業違約在先。只有企業在不履行貸款合同的情況下,比如,不按時交付貸款利息……,銀行才“不得已”中途收回貸款。

銀行貸款給小微私營企業,那可真是:“拿著高粱杆打狼🐺——兩頭害怕😨”😂😆😇😜


為生命祈禱74818844


斗膽說句公道話!望大家嘴下留情…

國家的短期調控,長期政策是好的,但是到下面執行起來,斷貸原因很多…有些斷貸絕非銀行能控制的了。從字面上理解,銀行肯定不缺錢。其實錯了…每年央行對下面個個銀行都有授信額度。

對外來說,按比例需要投向個個領域,還有要保證各地方政府的重點項目…支持民生項目,大家可以關注下個地方政府的負債,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銀行在兜底,兜底的💰從哪裡來?再加上目前全國信用卡800多億壞賬,這個數還在飆升…在加上市場不景氣,企業貸款的壞賬率也在升…還有一些需要倒時差的💰。

對內通俗講銀行拉存款也是有成本的…錢收回來掙個息差,收不回來那可是相當於損失兩份本錢兩份利息…預營收和實營收大概就這個意思。在面對月考核,季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部門考核,支行考核,分行考核等等,我勒個去!蒙圈的很…斷貸記本就發生在這個階段…有些貸款不是不放,有個時差。有些貸款是政策調整,放款比例調整,放下來的錢和企業的期望值有較大出入。用吧,不夠!不用吧,老天也不知道其他銀行貸款能不能下,能下多少…再有的就是企業徵信和法人徵信的良好度。申請上筆貸款時徵信良好,還尾貸時東拼西湊算是把貸款還了。徵信也完蛋了…續貸過不了系統。等等太多了…

最後一個斷貸因素就是人為因素,泱泱大國五千年文化,各位看官,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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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銀行,估計很多私營企業都會有一種愛恨交加的感覺:沒有銀行的支持,企業做不大;但銀行大都是做的是“晴天送傘、雨天收傘”的活,一旦企業有什麼風吹草動,銀行的動作比兔子還快。說句不好聽的話,當前經濟下行,實體企業壓力山大,銀行是負有一定的責任的。一些資金鍊相對緊張的優質企業,如果銀行不抽貸,讓起正常運轉,中國的GDP起碼還可以再增加0.5個百分點。

因為職業的關係,小編就見識過不少企業因為銀行斷貸導致企業猝死的事例,實在令人痛心和惋惜。

舉個身邊的栗子!

有一家民營企業,地處當地不發達地區,經過多年的苦心經營,規模排在行業前幾名,年納稅額1500萬元,是當地的重要稅源,而且該企業還曾承擔了國家的好幾個重大科研項目,可以說是擁有核心競爭優勢的優質企業,就是這樣一家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高新技術企業,硬生生被銀行給搞死了。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為協助當地一家企業上市,政府出面要求其為對方一筆2300萬元的貸款提供擔保,結果該筆貸款出現了問題,剛好當地的這家合作銀行換了新的行長,銀行毅然決然地抽貸,公司為此歸還了6000多萬元的貸款,直接導致公司資金鍊斷裂,企業崩盤,一個好端端的企業由此墜入深淵,被迫進行破產重整,好不容易搶佔的市場只好拱手讓給競爭對手。

再舉個栗子!!

有一傢俬營骨幹糧食企業,銀行信誓旦旦地向老闆承諾,只要貸款先還進來,銀行幾天之內馬上再將貸款發放下來,老闆信以為真,借了民間高利貸還給銀行,結果貸款如泥牛入海,再也沒有音信,老闆都快急瘋了,那可是高利貸,借用幾天可以,時間一長利息會嚇得人腿軟,老闆威脅要跳樓,驚動了公安局和市長,一個好好的企業最後偃旗息鼓了。

當然,發生這種事情也不能單方面責怪銀行違約失信,一方面銀行始終把資金的安全放在首位,特別是經濟下行時因擔心出現不良被追責,銀行也是風聲鶴唳;另一方面,中國私營企業融資渠道單一,資金鍊脆弱,銀行基本是其唯一的融資渠道,而且門檻很高,需要擔保和抵押;至於高利貸,絕大多數的民營企業畏之如虎,只有在關鍵時刻短期借用幾天週轉,一旦銀行違約抽貸,企業基本上是萬劫不復!民營企業在銀行面前的這種弱勢地位,決定了企業基本只能任其上下其手,對銀行的違約失信行為往往只能徒喚奈何、自求多福!



部落酋長劉飛洲


銀行從來都是錦上添花,絕不雪中送炭。民營企業要對此有正確深刻的認識,做企業現金流管理時,一定要有危機感和後手手段。

之前德先生在管理一家民營企業時,也遭遇過此類事情。雖然德先生以前在銀行做過多年,深深知道這個潛規則,但是也沒想到銀行會這麼不顧商業合作道德,做出了讓人不恥的事情。

那個時候企業正好出現了一次輿論風波,企業的一個高科技產品在市場中推廣,被監管認為有涉嫌違規嫌疑。事情剛剛出來時,銀行這筆款還剩兩個星期到期,載德先生正在處理後續事宜時,銀行打電話要求提前歸還款,此時公司在銀行的往來戶中有著足額的歸還款的資金,德先生同銀行商議,允許將此賬戶進行監管,但不要提前單方面收貸,以免在輿論方面造成不好影響。

銀行經過內部商議口頭同意這一建議,但是令人非常憤怒的是,第2天早晨給公司發了一個傳真,同時直接在賬戶中全額扣除了借款本金和利息。詢問原因,辯稱銀行經過內部商議,認為此屬於合同中可以單方面提前收回貸款的條件發生,所以單方面收貸。當時真的感覺有落井下石,被銀行背叛的感覺。就只差兩個星期,而且賬戶中有著足額的錢可以還款,只要把賬戶進行凍結或監管,等待兩個星期不就可以了嗎?

合同都是銀行格式合同,自然解釋權也在銀行,可以隨意曲解啊。

如果銀行對民營企業進行單方面抽貸,如果在抽貸前有騙取企業還貸後,還可以續貸的證據。例如雙方的溝通錄音、擬繼續批貸的批示,行長級貸審部門的口頭答覆。那麼在抽貸後可以向相關監管部門進行投訴,這種投訴一定會得到答覆,而且會對銀行進行處罰。如果沒有相關證據,那就是啞巴吃黃連了。

現在銀保監會三令五申的給各個銀行提示,做事情要透明,不能用陰謀詭計來保證所謂銀行資金的安全,騙局抽貸是違規行為,但是其實效果很小。各個銀行還是在碰到風險時,爭先抽貸。

經商也是要講商業道德的,銀行有時候為了自己的資金安全,全然不顧所謂的商業契約和道德,所以大家對於銀行才是又離不開,又滿腹怨言。

總結一下,同銀行打交道,記得留要留下足夠證據。不論是投資理財,購買產品還是存款,還是去申請各項借款,將銀行對口人員的關鍵溝通內容,進行錄音或者拍照或者書面確認,等事情都辦妥之後,沒有任何問題後再進行銷燬。

德先生講金融和理財,由專業變得通俗,如果覺得好關注我!再多點點贊。


勻楓財技大兜底


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銀行對私營企業突然斷貸,導致企業破產,可以肯定的說不是

銀行違約失信,當然更不是企業不守誠信。

看看我們的分析:

1、首先,銀行所謂的對私營企業突然斷貸,通過各種途徑收貸(也就是題主說的騙收貸款),肯定是發現了企業的經營上嚴重問題,企業應該有所覺察。

換句話說,就是銀行預計企業到期無法清償貸款,抽貸是有意而為。很多情況下,不是有意鄙視某些私營企業,在向銀行貸款的時候,只要能貸到款,讓幹啥就幹啥,根本不顧及自己的業務是否可行? 償債能力是否可以?憑著撞大運的思想去貸款盲目發展業務,甚至業務都沒有一個像樣的可行性研究。所以,當銀行發現企業有出現還貸異常的可能時,為了保全信貸資金,必然會抽貸。企業的經營出了問題,企業首先自己知道,比如應收賬款佔壓嚴重、回款時間過長、產品嚴重滯銷等,這些都是銀行非常關心的,一旦這些狀況出現,銀行就考慮自己的信貸資金了。因為,現在銀行對逾期貸款的追責的力度相當大,上至行長下至客戶經理,一個也跑不了,最輕的處理結果就是停職收貸。想想銀行的領導們可能會因為你企業的一筆貸款會不顧及自己的飯碗? 所以銀行正常收貸,不違法,更不存在違約失信,頂多是不太道德。企業應該記著:銀行從來都不會雪中送炭;而只會錦上添花。

2、企業的問題

作為上面私營企業,可以肯定的是資金流不是很順暢。我們試想一下,一個企業完全靠信貸資金活著,其中一家銀行抽取貸款就會破產,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企業? 國家層面上有支持小微企業的政策,銀行有支持小微企業的義務,但是,小微企業必須自強。首先,要保證有信貸資金髮展的更好、更大,沒有信貸資金自己也可以維持生活,同時有足夠的現金流、隨時可變現資產來應對債務,這才是小微企業的生存之道。也就是,生產經營的主動權牢牢的控制在自己的手裡,舉債的規模合理可控。

3、銀行的問題

銀行方面雖然不是違約失信,但是還是有一定責任的,只不過是道德責任。銀行既然收貸後不想按原期限、原金額續貸給企業,至少應該給企業一個緩衝期,比如貸款可以減少、期限可以縮短、或者要求企業補充一下優質資產做抵押物、股東提供自然人擔保等措施給企業一個調整的機會。但是,這些僅僅是道義層面上的,銀行不這麼做也無可厚非。

銀行和企業一樣,所有的行為都是商業行為,只有永恆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不要想著和銀行談感情,他們只關心自己的利益。


NCR農人


簡單說一個,如出口型的企業,沃爾瑪的回款賬期是180天以上,毛利潤率大約在15%到30%,純利也就幾個點,銀行抽貸,流動資金馬上沒了,供應商斷貨,工人離職,訂單不能如期交貨又面臨鉅額罰款,工廠立馬倒下,銀行利息又高,180天以上賬期,大概要付4%到5%的銀行利息,沒到企業,不知企業難,銀行應該是低息為企業服務,幫助成長,是很多企業不良被斷貸,也太多因為其他非企業原因斷貸導致企業倒閉,如銀行能改革,降低存貸依賴,降低企業資金成本負擔,很多企業會很良性循環下去,競爭力加強,壞賬也不會那麼多,真心希望銀行和企業是共同造血,而不是吸血,這樣是國家之福,企業之福,也是銀行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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