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尹昭伦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

近期,经中共南京市委批准,南京市纪委监委对南京市溧水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尹昭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尹昭伦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人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尹昭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思改、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尹昭伦简历

尹昭伦,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江苏溧水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11月至1990年9月,历任溧水县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主任;

  1990年9月至2001年5月,历任溧水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政研室主任、在城镇党委书记、在城镇人大主席、县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2001年5月至2007年1月,任溧水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

  2007年1月至2013年4月,任溧水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13年4月至2016年1月,任南京市溧水区党组书记、主席,第十三届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兼职副主任;

  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任南京市溧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8年2月退休。

(转自钟山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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