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分宜一老農抓9只石蛙 獲利240元被判罰1500元

“石蛙以前在我們山裡很常見,小時候經常抓,我真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已年過六旬的老農朱某在法庭上陳述道。近日,江西分宜縣法院一審以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朱某罰金1500元。

江西分宜一老農抓9只石蛙 獲利240元被判罰1500元

石蛙

大崗山是分宜縣最高的山峰,這裡物產豐富,有40多種國家級重點保護的珍稀動植物,石蛙便是其中一種。石蛙學名棘胸蛙,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素有“百蛙之王”的美名。

由於野生石蛙營養價值頗高,且肉質鮮美,因此價格昂貴。不少大崗山農戶便抓捕石蛙貼補家用。由於常年過度抓捕,野生石蛙日漸稀少,但價格也蹭蹭上漲。

為遏制野生資源日益枯竭的態勢,2018年12月6日,分宜縣人民政府發佈通告,規定全縣區域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夜間照明行獵為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但出於利益的誘惑,仍有不少人頂風作案,朱某便是其中一個。

2019年8月7日晚,朱某趁夜色來到大崗山村委小嶺村小組“小嶺”山場內,使用電筒照射的方式抓捕野生石蛙9只,次日清晨以120元/斤的價格賣給了大崗山集鎮某家常菜館的黃某,獲利240元,當天便被分宜縣森林公安局芳山派出所民警查獲。

因朱某系初犯,平時表現較好,且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最終,分宜縣法院判處以非法狩獵罪判處朱某罰金人民幣1500元。(汪玥 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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