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大淪“兵工廠”?香港高院拒絕禁警入校申請

中新網11月14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暴力分子連續3天縱火破壞校園,利用地理之便癱瘓校外交通要道、大肆破壞公共設施,迫使警方進入到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校園圍捕暴徒。中大學生會會長13日更入稟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沒有搜查令或按法例准許下進入校園。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

港中大沦“兵工厂”?香港高院拒绝禁警入校申请

資料圖:香港中文大學。圖片來源:香港中文大學網站

香港暴徒11日到橫跨吐露港公路的二號橋,罔顧安全肆意高空擲物阻撓車輛前進。香港警方即時採取行動阻止,但暴徒扔汽油彈等阻撓警員,其後退回校園。當警員稍向後退,暴徒即上橋以汽油彈等攻擊警員,並繼續向下擲物。暴徒退守校園後,繼續扔汽油彈,又在校內縱火,情況一發不可收拾,警方只得進入校園拘捕。

然而,暴徒及“煽暴派”立法會議員隱去前因,聲稱警方“擅闖校園”。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更於13日入稟要求法院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沒有搜查令或按法例准許下進入校園,及阻止警方在沒有校方要求下在校園內使用“群眾處理武器”。

香港特區律政司派出資深大律師孫靖幹出庭。他指出,根據《公安條例》第二條,警方有權進入公眾地方執法,而公眾地方的定義是指公眾有權進入或獲准進入的地方。由於中大校園是公眾獲准進入的範圍,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若中大校內有破壞安寧的公眾集會,警方有權進入執法。

他強調,警方連日來接報吐露港公路遭堵塞,有證據顯示逾100名示威者在中大二號橋上向吐露港公路及東鐵線路軌扔磚及汽油彈,所以才引致警方到二號橋進行驅散,以防示威者危害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高院開庭處理4小時後,法官陳嘉信決定拒絕批出禁令。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13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由12日下午2時許開始,暴徒逃回中大並在二號橋設路障,更不斷進逼警方防線,用汽油彈、硬物、弓箭、信號彈等襲擊警員。警方採取行動,是為了維護公共安全和道路使用者安全,但受到部分人的無理指責。

他強調,校園從來都不是無法可依的地方,並強調警方執法並非針對某一個地方,執法也不會有另一把尺;不是看地方,而是視乎是否有人犯法。事實是,暴徒不斷衝擊警方防線,扔磚、雜物及汽油彈,更有人向在場警察射弓箭,威脅警察生命安全。在警告無效情況下,警方在別無選擇下就要採取行動制止暴行。

據網傳照片顯示,大批黑衣暴徒當時在校園內用懷疑生油、汽油和玻璃瓶等製造燃燒彈。謝振中說:“僅僅在中文大學的衝突裡面,我們初步估算有數百枚(燃燒彈)。這個數目絕對是過去5個月裡警方見過最嚴峻、最多的一次。為何大學由一個做教育的地方,現在會變成一個‘兵工廠’,有幾百枚的汽油彈在裡面?高等教育是孕育香港未來棟樑的地方,我們是否要容許這些地方變成‘兵工廠’去孕育暴徒?”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3日在會見傳媒時表示,香港任何地方都受法律的規管,不希望學校成為產生暴力的地方,包括有不同的學校或大學的辦公室被破壞,又或發生毆打的事件,並嚴肅地強調,香港沒有一處地方是法外之地,包括大學。任何人如違法,警方有法定責任採取行動,“大學不應該滋生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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