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志国:法治社会没有权力傲慢和任性的土壤和条件

法在王上,君在法下;权利制衡权力,权力服务权利,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里程碑,也是法治社会与权治社会的分水岭。

在权利面前,权力不能颐指气使、趾高气扬;在权力面前,权利可以简傲绝俗、宠辱不惊。

权力只有为权利服务,才能得到权利的信任和授权;权利只有对权力形成制衡,才能得到权力的敬畏和尊崇。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让权利能在各个方面制衡权力、约束权力。

任何权力都由权利授予,因而权力都是有限的,无限的权力会产生傲慢和任性,这就会侵蚀和损害社会和公众的权利,进而会毁掉权力自身的土壤和根基。

维护公民权利是每个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其核心是权利不能无辜受损或被肆意践踏。

法治社会的要义,是让权力从高堂庙宇回归人间社会,彻底遵从权利的呼唤并且尽心竭力为权利服务。(支持的朋友点关注一下盘之感,点关注不迷路!)

韩志国:法治社会没有权力傲慢和任性的土壤和条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