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将依法治理重点人群“七种”不孝行为

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切实保障老年人、未成年、残疾人、重症病人等没有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整治忤逆不孝不良风气,全力助推脱贫攻坚。11月5日,万宁市印发了《万宁市关于开展依法治理重点人群不孝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了各镇(区)“治不孝”工作分管领导。

记者了解到,此次“治不孝”工作是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开展的。主要治理对象为:与老人分户另过,对老人生活不管不顾,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住安全住房,任其老人住危房和不安全房屋的;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而好逸恶劳、违背父母意愿长期“啃老”的;子女众多但在赡养父母老人的义务上互相推诿、纠纷不断,致使赡养责任落空,父母生活困难的;实施家庭暴力,虐待老人的;对老人冷漠,长期不看望或者问候、遗弃老人的;老人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不送治、不护理、不照料的等等。

万宁将依法治理重点人群“七种”不孝行为

对于发现存在不孝行为的人群,相关部门将根据其行为轻重采用不同的治理方法。其中,对于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将由村委会干部、帮扶责任人、指导员上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督促提醒及时改正,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村委会调解员、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司法所干部和镇妇联干部上门开展联合调处,督促子女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对于情节十分严重涉嫌犯罪的,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主动侦查、检察机关加强审查批捕、法院依法审判;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由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老人依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子女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依法审判。

转自:万宁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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