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貴的清末民初老北京舊影,看看那個時候滿族旗人的生活


旗人是明萬曆十九年努爾哈赤統一了建州諸部,後建立八旗制度,八旗中的人對自己的簡稱。

八旗打破了原來分裂的局面,使得努爾哈赤直接掌管八旗,當時的旗人擁有一定的地位。八旗制度是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的過程中創造的滿族社會制度。

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合起來稱為八旗。

初建四旗,用黃、白、紅、藍四種顏色作旗幟。增添的四旗,用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種顏色作旗幟。然而,八旗的顏色有一個變化過程。據《光海君日記》卷169所載,“初始為青、黃、赤、黑五種顏色旗幟,爾後為黃旗無畫、黃旗畫黃龍、赤旗無畫、赤旗畫青龍、白旗無畫、白旗畫黃龍、青旗無畫、青旗畫黑龍八種顏色旗幟。

駐防八旗是被清政府派駐到全國各地扼要守險的八旗軍,順治年間,駐防各地的八旗兵丁有1萬5千餘人;康熙、雍正年間有7萬9千人;乾隆、嘉慶年間有10萬餘人,一直到清末。按駐地劃分可分為畿輔駐防、東北駐防和各直省駐防。


有清一代,清政府禁止旗人從事農、工、商各業,當兵成為旗人唯一正當的職業。八旗軍隊中的兵丁是從各旗中的壯丁中挑選的,挑選兵丁俗稱“挑缺”,被選中的稱為“披甲”成為一個正式八旗兵丁。清廷為確保八旗軍的穩定和具備較高的戰鬥力,陸續建立起一系列的兵丁挑選、演練、糧餉等完備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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