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4名男子都因這事被抓!千萬幹不得

11 月 6 日晚 23 時許,蕭山所前派出所接警大廳接到 110 指揮中心指令稱"所前一燒烤攤有人報警稱自己是強姦犯,要求警察去抓他。"

如此匪夷所思的報警頓時引起了值班民警謝少科的重視,他馬上聯繫了報警人,然而此時對方的說法又變得模稜兩可。

20天,4名男子都因這事被抓!千萬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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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強姦犯,你們來調查一下就好了。"為查明事實,所前派出所民輔警立即趕赴警情發生地點。

到了現場後,燒烤攤邊上幾名男子正渾渾噩噩地互相嬉鬧,其中一個男子見到民警後,起身踉蹌地走過來,對民警說:"警官你們來了啊,我就是強姦犯,你們抓我吧!"

雖然心中已有大概,本著嚴謹負責的態度,謝少科核查了相關人員身份,並仔細詢問周邊人員,瞭解到男子叫金某某,今年 32 歲,江蘇連雲港人,晚上剛和朋友在北幹喝了 1 斤白酒,後來應所前老鄉相邀又趕到所前吃夜宵。

金某某醉酒後作出一個令人驚訝的舉動,當著眾人的面撥打 110 稱自己是強姦犯。

在明確金某某系惡意報警後,民警讓其身邊親友帶他去醒酒,同時將情況彙報所領導。

次日上午,金某某酒醒後,所前派出所依法對其進行傳喚調查。其後,蕭山區公安分局以尋釁滋事對金某某作出治安拘留 5 日的行政處罰。當辦案民警將處罰決定告知金某某時,金某某悔恨萬分。

然而這種事情並不是個例,近日,蕭山警方查處了多起虛假報警案件。

10 月 19 日晚 22 時許,蕭山寧圍派出所接到一男子報警稱寧圍二橋村有人在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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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怎麼發現這個情況的?"

"我女朋友在裡面。"

報警人的一番話驚呆了接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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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查明事實,寧圍派出所安排警力迅速趕往現場,通過仔細查看,然而在上述地址並沒有賣淫嫖娼跡象。

於是民警聯繫報警人張某進行核實,情況卻發生了轉變,電話中張某語焉不詳,只是一味強調女友賣淫。

經不起民警盤問,張某最終拋出一句:"這是我女友的電話,不信你們自己去問她。"

根據張某提供的號碼,民警又嘗試聯繫其女友,卻無法接通。

經過派出所綜合指揮室分析研判後,民警很快找到張某,見到突然出現的民警,張某顯得十分慌張,不斷閃躲著民警的目光,經不起民警盤問,最終在民警的質詢下,張某承認自己是報假警,希望民警去嚇嚇這個女朋友。

張某,42 歲,吉林人,獨自來蕭山打工多年,妻兒都在老家。兩個月前結識了一名女子,一時打得火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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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日晚上,兩人相約一起喝酒,結果因瑣事發生爭吵,張某就讓女子還之前欠他的 700 元錢,女子憤而離去。

張某越想越氣,便藉著酒勁謊報警情,希望讓民警去嚇嚇女友。目前,張某因謊報警情,被蕭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3 日,罰款 200 元的處罰。

10 月 18 日晚,王某報警稱二橋村某棋牌室有人賭博,寧圍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查明該棋牌室並未營業。經查,王某與棋牌室老闆有矛盾,於是謊報警情進行報復。王某被蕭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10 日,罰款 200 元。

10 月 31 日晚,樓塔派出所接接到報警稱轄區某足浴店內有賣淫嫖娼行為。經民警現場細緻查看,明確該足浴店並未有賣淫嫖娼現場。經查,系報警人章某某為洩私憤謊報警情,後該章某某被蕭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7 日,罰款 200 元。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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