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燈作者張牧野被判侵權,需賠償玄霆公司150萬

小說《鬼吹燈》原作者天下霸唱(本名張牧野)授權向上影業、愛奇藝鬼吹《燈之牧野詭事》影視化的過程中冠上了“鬼吹燈”標識,判定侵權。

鬼吹燈作者張牧野被判侵權,需賠償玄霆公司150萬

2007年,閱文旗下玄霆公司已經和作者張牧野簽訂授權協議。愛奇藝網劇《鬼吹燈之牧野詭事》中沒有牧野詭事,就沒有鬼吹燈”、“最正宗的鬼吹燈系列”等用語侵犯玄霆公司的權益。近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就玄霆公司起訴張牧野、愛奇藝、東陽向上影業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被告在網劇《鬼吹燈之牧野詭事》片名及相關推廣中使用“鬼吹燈”等行為構成對玄霆公司的不正當競爭, 愛奇藝需賠償玄霆公司經濟損失150萬元,東陽向上及張牧野就其中的110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維持了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一審判決。

鬼吹燈作者張牧野被判侵權,需賠償玄霆公司150萬

2017年7月,《鬼吹燈之牧野詭事》上線,當時《鬼吹燈》系列的忠粉和觀眾大呼特效、劇情、選角等均無誠意,只是一部蹭著“鬼吹燈”熱度的網劇。其實,比網友質疑蹭熱度,更嚴重的是,《鬼吹燈之牧野詭事》已經構成了侵權。

2007年雙方以買斷模式合作時,張牧野尚未達到如今的知名度,但玄霆公司對“鬼吹燈”IP給出的買斷價格參照了當時最火的唐家三少的價格。

除了給予作者對價回報外,雙方簽訂的協議中也明確提出:在玄霆公司對外運營作品獲得利益時,張牧野將獲得小說改編影視作品所產生的40%的獎勵款。

與張牧野達成合作後,玄霆公司多年來在“鬼吹燈”系列小說的宣傳、推廣上投入了大量精力,如將《鬼吹燈》兩部作品分為《鬼吹燈之精絕古城》《鬼吹燈之怒晴湘西》等八捲圖書發佈;通過授權形式將《鬼吹燈》系列小說改編成電影、網劇、遊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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