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來報銷,領導簽字了,但是不符合財務規定,怎麼辦?

Irene_haha


【職場再出發】為你深度解析:這有啥好說的,一切按財務規定辦!如果這個時候你還執意強調“領導簽字”,這就相當於把“鍋”往領導頭上甩。最終的結果,就是不但報銷不了,還把領導得罪了!


幾乎在所有的公司,報銷都會經過兩個步驟,第一個步驟是“領導審批”,第二個步驟是“財務審核”,這兩個步驟缺一不可。

“領導審批”是審批這筆錢“花在什麼地方,是否符合投入產出比”;“財務審核”是審批這筆錢“是否符合財務規定及報銷規定”。而“財務審核”常常具有“直接否決權”。就是“財務審核”不合規,基本不可能報銷!


原因分析:為何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卻沒有通過!

這種事情在公司報銷中,並不算什麼稀罕事,我部門裡,幾乎每個員工都出現過這種事情,究其原因,大概有三種:


1、領導忘了到財務那裡走必備手續!

公司有些報銷項目,非常繁瑣,通常需要部門領導去財務部門做各種“預審批”“提前審批”“報備”“打招呼”等等。但部門的業務不等人啊,所以有時候部門領導就會在得到財務認可(僅僅是認可,還沒有走正式程序)的情況下,把錢花了!


這個時候花錢的員工(通常是下屬員工)提交報銷,因為花錢的原因領導心知肚明,自然是“審批通過”。但財務那兒一看“正式程序”沒有,肯定是“拒絕”!因為“財務審核”只認白紙黑字的“正式程序”。


2、下屬員工確實違反了“財務規定”

領導“簽字通過”僅僅代表領導認可這筆錢“確實花在了工作上”“確實該花”“確實花了”。但領導哪裡知道那麼多詳細的財務規定,以及財務了流程。而“財務審核”是死板的按照規定來的。


比如我司吧,報銷住宿費時,財務規定必須提交“蓋章的住宿水單”,如果不提交這個,就會直接被拒絕。領導允許我出差幾天,提交幾天的住宿費報銷,領導當然是“簽字通過”,可財務一看你的水單沒有“蓋章”,肯定要拒絕!就這麼簡單的事!


3、領導“沒仔細看就批”,財務卻“認真對賬”

這是最常見的了,在報銷頻繁的部門,比如銷售部、市場部等,領導每天都要面對一堆報銷審批,哪裡有時間詳細看呀,基本上都是粗粗一看,快速的“審批通過”。可“財務審核”可是逐項審核的。


因此,領導“審批通過”,是大概率事件;可被財務“卡住”也是大概率事件!再加上有些人做報銷時,喜歡一大堆票據一起填報。不說別的,金額和發票是否匹配就是個大問題,這麼多發票裡有個把不清楚的、汙損的、甚至假髮票都是大概率事件。


總之,在實際的報銷中,領導“審批通過”幾乎是大概率事件,被財務拒絕也不算什麼稀罕事。尤其是對那些喜歡“一大堆發票”一起填報,又不仔細認真核對每一張發票的員工。


做法建議:出現這種事情,應該如何應對?

財務既然拒絕了你的報銷,通常都會給出“具體理由”的。根據財務給出的理由,進行改進就可以了,通常會有三個:


1、如果是因為缺少“手續”,那就趕緊去“補手續”。

財務如果給出的理由是“缺少手續”,那就去補就是了!缺審批郵件的補郵件,卻其他領導審批的,讓其他領導審批,缺什麼補什麼就可以了。


2、如果是因為“違反規定”,那就按照規定重新提報

財務如果給出的理由是“違反了XX規定”,那就按照“XX規定”進行重新填報,然後再讓領導審批就可以了。財務為大,每個公司都差不多!


3、如果是因為“單據或者金額”問題,那就要分情況對待

單據金額和報銷金額不符的,自己找出來原因,然後重新填報;單據金額有造假的,自己找到理由解釋,然後重新填報;單據本身有假的,自己找到理由解釋,並按照財務規定重新提報。


解決方法總結為一句話,就是“財務讓補什麼就補什麼,財務說怎麼能通過,就去做什麼。”很大的概率就是按照財務的規定,進行重新提報!


最後,分享一下我的心得:

在公司裡,“財務審核”是很嚴肅的事情,即使是有些“例外費用”,也是要有“例外”的正式申請備案的。對於“報銷造假”者,各個公司都會嚴肅處理的;有報銷經驗的,都知道“領導審批”不是事,因為領導一般都會審批通過的,而“財務審核”才是真正的“一道坎”。而且對於經常報銷被拒絕的員工,財務是有“黑名單”的,對這樣的員工,每次報銷時,財務都會比別人“認真百倍”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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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再出發


其實這個問題很容易解決,以財務規定為準。這是既不違背公司要求,又從長遠維護了自己、同事及領導的利益。

一、正常情況下,在領導審核之前,應先由財務對票據合規性進行審核

比如我們公司,是部門領導先簽字,簽完之後給財務部出納、財務經理審核票據是否符合規定,然後再由公司領導簽字。

這樣就避免出現公司領導簽好字,但票據不合規,需要整改後重新簽字或壓根不能報銷、騎虎難下,浪費領導時間等的情況。

但你說領導已經簽字了,要麼是同事不熟悉報銷流程,沒有按照公司規定來;要麼是同事自己企圖矇混過關,拿領導來壓制財務,迫使財務審核、付款。

不管是屬於哪種情況,你都應該堅守一個原則,以財務規定為準。

二、以財務規定為準,表面上看退回單據是為難,實為一種保護

我最近剛好有提交過幾單外出業務考察、培訓的報銷單,昨天財務審核後,跟我溝通說有部分票據要退回來給我,比如有發票不符合要求或者需補充一些資料等等,整改之後才能繼續走下邊的報銷程序。
遇到這種情況,大家都難免吐槽財務規定太死板,報銷太麻煩。
但吐槽歸吐槽,換位思考一下,財務把好關了,我們經手簽字的東西不出錯誤,對自己也是一種保護,對自己的領導和公司領導也是一種保護,客觀上降低了我們的職業風險。

所以作為財務人員,一定要堅守自己的崗位職責,不能違法違規操作。這是對公司、對員工、對領導長遠利益的多重保護。

試想一下,如果你不堅守原則,開了這個口子,違規操作的情況就會越來越多,而領導並不知情,被矇在鼓裡。這樣的單據日積月累,在審計環節很容易被查出問題,到那時候對大家都是很不利的,領導也會因此大發雷霆、向你問責。那時候,你就相當被動了。所以,不如一開始就明確立場。

三、注意溝通方式方法,耐心地告訴同事不合規定的原因,並給出整改意見

上邊說的都是立場問題,那麼,在原則上不跑偏的情況下,在實際中也要注意技巧。有的財務人員仗著自己有發票審核權,為難同事,企圖搞點么蛾子出來。

比如我原單位曾經的一個財務經理,經常拿報銷的事情公報私仇,讓大家都很反感,對其人品嗤之以鼻。

所以,你作為財務人員,不僅要堅守崗位職業操守,還要注意溝通的方式方法,耐心地告訴同事,他發票到底哪裡不符合規定,是存在連號情況、抬頭開錯還是什麼原因,並且告訴他應該怎麼整改,比如重新讓賣方開票、補錄情況說明等等。實在是不能報銷的內容,也要告知他確切的原因。你的工作做到位了,自然也會獲得同事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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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知


我認為,還是應按財務規定執行,不予報銷,這沒有什麼不妥當的。

面對此類問題,財務經辦人員應積極主動與主管領導溝通,講清楚有關的財務具體規定,如領導認為應予報銷,那就應當尊重領導意見給予辦理。這是因為,你不能給領導頂牛,畢竟誰簽字誰負責,你已經盡到了職責。

但在實際工作中,也有某些領導確因不熟悉財務具體規定;或者礙於熟人面子,也有違心簽字的情況;也有領導心裡很明白,但他耍滑頭,把矛盾推給你,等等。因此,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作為財務經辦人員,你必須心中有數,除積極主動溝通外,還是要切實執行好有關的財務規定才對!

比如,有領導批示“按有關政策規定辦”,這好似領導同意辦理,報銷者本人也信心滿滿,但這裡邊卻大有玄機和文章可做呀!因為真實情況卻是,按現行有關財務政策規定不可以辦理。在這種情況下,做為一個經驗豐富的財務人員,面對如此棘手問題,還是應當堅持原則,講清道理,靈活處置,堅決不予辦理。這是因為,不能因為簽字似事而非,或報銷本人的理解有偏差,就將錯就錯,那是絕不允許出現的錯誤做法!


劉正民


我認為領導雖然簽了字,如果不符合財務規定,也不能給同事報銷。領導審核報賬資料只是看大方向,看看自己是否知曉這件事情,而不會去計較其中的細節是否完備,特別是財務報賬流程中的很多細微的規矩,領導一般都不會去考慮。所以報與不報,不能僅僅看領導有沒有簽字。關鍵還是要看是否符合財務規定。財務人員的職責就是對報銷流程進行專業審核把關,不能看到領導簽字了就給同事報銷。



財務人員必須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行為,要予以指出錯誤,並要求其改正後才能履行下一步的財務報賬流程。這一點是職業操守的底線,必須守住,不然你就要負相應的責任。 因此,哪怕有領導的簽字,你也要按照規定,要求報賬的同事,修改或完善相關的報賬資料之後再行履行下一步的流程。



我們都知道,領導審核報賬資料,審核的都是看大方向、大概情況,看看自己是否知曉這件事情,而不會去計較其中的細節是否符合規定。所以,領導的審核並不十分專業。因此,哪怕領導簽了字,只要不合符財務規定的,你都必須要求同事改正的。



不過,拒絕同事報賬要非常講究語言藝術,作為財務人員,應該態度友善的跟當事人說清楚為什麼有問題,應該如何補救才能合規並順利走入下一流程。不過,這過程中有一個細節應該特別注意的是,同事報賬的資料有問題,你一定要一次性幫其審核完整,把所有不符合規定的問題點全部指出來,而非看到一個錯誤就拒絕別人,等別人補齊這個問題之後,你接著審核後又發現新的問題,又再次拒絕別人。不能擠牙膏式地拒絕,反反覆覆讓人拿來拿去就容易讓人覺得你是在有心刁難他。



作為財務人員,一定要遵守財務制度和財務規定,這是原則,是底線,必須堅守,但方式方法要靈活,與人溝通的方式要講求語言藝術,做到既堅守原則,又能得到同事的理解,讓他知道不是你在為難他,只是的確不符合規定,無法報賬。


小糊塗職見


很明顯,這樣的報銷流程是完全不符合公司內部控制管理的。

正常的報銷流程是業務人員發起報銷,然後由財務初審及複核,最後才是領導審批。之所以要把財務部門放在中間,就是核查其合規性,規避風險,現在直接跳過這個過程才發現不合財務制度,就是沒有執行正確流程的結果。

所以,單據應該退回,重新走流程,不懂的地方諮詢財務,使其符合規定。(注:財務審核的是業務的合規性,並不決定這筆業務該不該發生)


經財緯道


您好。

您的判定,在意識與職責上已經確定了該操作的合理性。您想了解的怎麼辦,實際就是想以什麼方式去修正該操作。

我相信您公司是有相應的財務規範,對於財務規範操作也有相應的共識。

您可以將出入或者不符合標準的地方進行標識,上呈部門領導進行協調處理;又或者您已經是部門領導,只是礙於他人的情面,而在猶豫。對於這點,特別要提醒的是,作為一個財務,作業的標準與堅持很重要。

個人建議是:簡單化處理,這就是一個簡單的報銷事務,依標準處理。

您儘可以拿著報銷材料,去與當事人或者當事部門進行溝通,說明不合規的地方,並建議如何修正相關資料或是填寫說明。重要的是,說明後續工作中,如何避免類似狀況的發生。

如果是因為不瞭解報銷的規範,可以找個時間與相關部門或者同事進行一次講演。

PS:切記不要接受一個不合財務標準的操作,開了這個口,後續的工作你會更難處理這事情。

以上僅是個人建議,請酌情考量。

此祝工作順利。


Onemaybe一個可能


雷哥用一首打油詩表達自己的觀點:


照章辦事莫違規,

態度謙和勿扯推;

職場溝通講智慧,

同事來往和為貴。


簡單來說,雷哥認為,財務人員必須要盡到自己審核把關的職責,所以,哪怕領導簽字了,你也要糾正同事的錯誤,確保你經手的財務事宜沒有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從理論上來說,財務人員必須要謹守自己的職業規範,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人和事,都要予以指出錯誤,並要求其改正後才能履行下一步的財務報賬流程。這一點是職業操守的底線,如果你不遵守,那你就會因此而揹負相應的責任。換句話說,別人違規,後果卻要轉嫁到你的身上來承擔,這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因此,哪怕有領導的簽字,你也要按照規定,要求報賬的同事,修改或完善相關的報賬資料之後再行履行下一步的流程。


我們都知道,領導審核報賬資料也好,審核相關的文件也好,都是看大方向、大概情況,看看自己是否知曉這件事情,而不會去計較其中的細節是否完備,特別是財務報賬流程中的很多細微的規矩,領導哪裡會有精力去幫其審核這些局部的點。


所以,領導簽字只是認可這件事情,但不代表專業性的審核,因此,哪怕領導簽字了,只要不合符專業的規定,你都是可以名正言順要求同事改正的。


不過,守規矩,不意味著就是粗暴的拒絕和黑著臉的反對。在職場上,很多人對財務人員有意見、有負面評價,就是源於財務人員在拒絕同事報賬過程中所反映出來的惡劣態度。


作為財務人員,應該態度友善的跟當事人說清楚為什麼有問題,應該如何補救才能合規並順利走入下一流程。只有耐心、細緻地幫同事解答,並提供具體的幫助,別人才願意配合做好修改完善。


如果這個同事的報賬資料只是很微小的錯誤,你可以主動幫助其修改完善。比如發票粘貼不規範,發票張數統計錯誤等,你都可以指出其錯誤,並和對方一起就在現場改正這些小錯誤,這樣,別人就不會覺得你的工作態度有問題了。


另外,特別要注意一點,這個同事報賬的資料有問題,你一定要一次性幫其審核完整,把所有不符合規定的問題點全部指出來,而非看到一個錯誤就拒絕別人,等別人補齊這個問題之後,你接著審核後又發現新的問題,又再次拒絕別人。


這樣擠牙膏式的拒絕,反反覆覆讓人拿來又拿走,確實會讓人非常鬱悶、非常生氣,自然就會覺得你是有心刁難。那這樣的結果,就會對你有不良影響。


總之,作為財務人員,規矩一定要遵守,但態度和處事原則要靈活,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職場上有更好的個人形象,能夠為你的職業發展加分增光。你說呢?


我是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問答達人、問答青雲計劃獲獎者【雪天驚雷】。如果我的觀點對您有啟發、有幫助,勞煩您點贊並關注我,雷哥將把職場乾貨與您分享到底,謝謝!


雪天驚雷


1、報銷單據,往往需要三個以上的人簽名通過才可。這三個人,包括:經手人、財務、領導。三個人簽名,其職權是不同的。經手人,說明他是這事的當事人,財務審核,則說明單據合法,領導審核,說明同意這事。

2、領導同意簽字,並不能取代財務意見。因為單據可能是偽造的假髮票,也可能發票內容欠缺,不合理或不合法。

最簡單的事例如某人申請買電腦一臺,領導會同意這事,但你總得拿發發票回來報銷吧?你拿個收據回來,怎麼可以呢?

3、怎辦?退回給當事人,要求說明情況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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