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多年,不認識的人突然拿來借條要我還錢,字體是真的,但不知真實與否,該怎麼辦?

大洋翡翠手鐲


家族財富密碼評論員四維:父親去世多年了,突然冒出一個不認識的人,拿著張已逝父親簽字的借條來要賬……相信任何一個人面對此事時,都會有點懵。

因為你說字體是真的,我們就確認該借條為真實發生。接下來的問題是父債必須子償嗎?

父債子償是我們自古以來留下的一句俗語,在現代社會的今天,這句話是否具有法律依據呢?根據《繼承法》第33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已發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通過這一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子女作為繼承人是要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額來償還被繼承人所欠債務的。但實際上來看,這也不屬於所謂的“父債子償”,因為“子”所償還的款項說到底還是“父”自己的錢。

另外,還涉及到一個訴訟時效的問題。如果你並不想償還這筆“飛來橫債”,還可以看看借條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有,則從約定的還款時間計算三年訴訟時效,超過這一時效的債務,法律上是可以免償的。


家族財富密碼


律師建議:字跡既然是真的,那麼借條就是真實的,但是是否要還錢還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我們先從法律關係來分析

第一,既然是去世多年,這張借條的時效是否已經過了呢?假如已經超過3年以上,已經不受法律保護了,你完全有權利拒絕還錢。

第二,退一萬說,就算這個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不存在時效問題,那還款時間也必須得從向借款人主張之日起算,而你父親已經去世了,對方也沒法主張了,如果對方以你是繼承人為由提起訴訟,對方是負有舉證責任的,難度也極高,所以也可以忽略不計。你還是可以拒絕還錢。

我們再從情理來分析

第一種情形——父親都去世多年了,為什麼這個不認識的人會拿著借條來要求還錢呢?假如對方非常在意這筆錢,肯定早就來要錢了。從這個角度來分析對方應該沒那麼在意,那麼不在意的原因是什麼呢?有一種可能那就是金額非常小,所以沒放在心上,這次來要錢可能是順道路過,也才知道你父親去世的事實。從這個角度而言,你是可以給錢的,從情理而言,一筆這麼小的金額對方沒有必要遠道而來騙你。


第二種情形——對方和你們就在同一個城市或者借款的金額非常大,那就不合乎情理了,因為同一個城市的情況下在你父親在世的時候是完全有機會要錢的,假如你父親是意外去世的,他也應該在得知死訊之後來要錢。你應該拒絕給錢。

而金額非常大的情況下拖了這麼多年才來要錢也不合乎情理,很有可能是錢早就還了,但是借條沒有及時取回,或者當時對方撒謊借條已經丟失,有可能給你父親打了收條或者說明之類的字據。然後覺得過了這麼多年證據應該不在了,才來找你要錢,總之,既然法律不支持,情理也不支持,你也應當拒絕給錢。


陳豪俊律師


既然鑑定是真的,先別說你還不還錢,單說你們困難時人家幫你們,就這份情義你們還要討論嗎?你怎麼還?你用什麼還?別眯下人家的錢,傷了人家心!一直沒管你們催債,一是本不想要了如今有了難處。二是,數目應該不小。這些年你父親不還錢就已經對不起人家了,你還狡辯啥還不還的!趕緊把錢給人家,還要多給人家作為感謝,再請人家吃頓答謝的飯!欠錢不還,你父親在陰間會受大罪的!


勝順廣福智


一般來說,是否真實,可以通過筆跡鑑定進行確認。但是這個舉證責任在於你們,並且筆跡

鑑定費用可是不便宜。

繼承人是否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只有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才需要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否則是不需要承擔債務。所以,這個你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去確定。

另外,這個可能會涉及一個訴訟時效問題。若借條有約定還款時間,則從約定的還款時間計算三年訴訟時效,對於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在法律上可以償還。

不過,個人建議實事求是,若是父親債務,經濟允許,不管法律定性,還是建議償還,這是誠實信用的基本要求。


葉律師


鳥都不鳥他,讓他有多遠滾多遠!在我看來,這個來要賬的,就是居心叵測之人,為什麼要相信他的一面之詞?

按常理來說,你父親借錢肯定是向熟人借,陌生人誰會把錢借給一個素不相識的人。你父親生前的熟人,圈子,作為子女你就算是不能全部知曉,大體的還是認識知道的吧。一個連你都不認識的人,手裡拿著所謂的借條來要錢,誰敢信他?筆跡這個東西能說明什麼,把我自己幾年前寫的字拿出來,可能我自己都不敢確定這是我寫的字。所謂的磚家叫獸就能百分百確定,更別說你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

再一個不合理之處,就是你父親欠著外賬,即便是你不知道。可能你母親,或者跟父親年齡相仿的人可以佐證這一點。即便是大家都不知曉的情況下,要債的完全可以在你父親在世,病危,或者剛剛過世的時候,來重申確認一遍吧。而不是若干年後,拿著一張真假難辨的借條,說你爸欠我多少多少錢。他也沒提供相關的證明人,起碼有個認識你們父子,人品可靠的來證明此事的真偽。

還有一個可能,這話對你父親有點不敬,但我還是要直言的。這個來要賬的人,拿的條子是真的,知道人很少。這種賬會是什麼?“賭賬”!這點我自己深有感觸,我父親過世時48歲,生前欠了銀行的,私人的債。後來他過世以後的幾年,我們兄妹掙錢把賬都還了。雖然沒有人來討要賭賬,但還是隱隱約約聽到了有些人的說辭。那些人做局在牌桌上贏走了我爸的錢,他過世後倒也沒來糾纏我們母子。而這個人拿條子來跟你要的錢,很有可能就是賭場裡借的錢。這是違法的,法律也不認可,不保護這種欠債。

你完全可以不理會他,這樣的賬讓他自己跟你父親要去。“酒色財帛紅人心”,他敢明目張膽的來跟你要錢,真的是可笑!讓他滾出你的家門,愛上哪告告去,你一個子都不會給他!



飛天論情


按常理“人死了,賬就爛了”。說個我自己的事吧:我有一個舅哥從前是我們這一個鄉里的糧庫主任,風光的時候車接車送,這請那叫的。那時候我一個小工人,人家根本就沒看上眼。後來單位經濟出事了,我那個舅哥負領導責任,下崗回家了,從此他的日子是山河直下。艱難的時候管我借了5千塊錢。5年前人沒了,後來我那個舅嫂也沒了。人活著的時候我和我老婆就說這個錢不要了,人死的時候我們誰都沒提這事。他兒子領了社保退費、和喪葬費10多萬。他也知道欠我錢,可他連一句還錢的話都沒敢說。我想說的是錢我根本就沒打算要,但當孩子的最少有一句“我爸欠的錢,我給還上”。從此我舅哥的孩子我從不搭理。


東城眼睛


這錢可以不用去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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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松哥一家之言


因為是否真實,無法確認,所以:

1. 先看借條時效期:

有沒有明確還款日期,如果有,則超過三年,可以不理。如果無還款日期,則債權20年有效。

2.再看主張時效期:

你父親死亡幾年了?當時對方是否知道你父親死亡或者到場悼念,如果對方明明知道但一直沒有要債,可以認為借條存疑,亦可以增加對方訴訟立案難度。這,需要你提供證明人及證據。

3.再看你的態度:

想還的,則還。因為懷疑不想被騙而還,則對借條真實性和合法性提出質疑,這樣,對方就需要提供法定筆跡鑑定書(這需要你的配合,比如提供你父親其他歷史筆跡資料)及其他證據。同時,要看你父親的遺產繼承人是幾個人,對方又需要提供相關證據。這樣,可能會大大增加對方的訴訟成本和難度而知難而退不了了之。

4. 如果法定鑑定借條是真實和合法的,而且在時效期內,對方有訴訟解決的可能性,則你父親的遺產額是對方法律途徑要債和訴訟執行對象。

這樣,你需要做的是,對除了房產外的遺產內容,進行滅失模糊和否定處理,比如錢給父親治病花了,還父親其他債了等等,以此類推。但不動產(如房子),就沒有辦法了。

總之,這個借條除了和你爸遺產有關,和你無關,按這個思路去應對就行。


退思園居


你應該弄清楚兩點:1你父親當年為什麼借錢,2他為什麼才來要錢。如果你父親真的借了錢,父債子還是應該的。很多年前,我還沒有出嫁,我的父親離開去了另外的地方,過了半年多有一位叔叔告訴我說:我的父親借他的錢沒還也見不到人。沒有借條,只是口頭協議。當時我告訴叔叔:別急,我問問我爸爸,我爸爸借的錢我還。回家後我想可能是我父親不想讓我和弟弟知道他借錢的事吧,叔叔應該不會撒謊,就拿錢去還給那位叔叔了。後來見到父親,證實確有借錢一事,慶幸知道後立刻還了錢,不然會後悔一輩子,永遠不得安寧。


5760286339蘭草


14年9月,我父親因心梗去世,大約過了兩個月我爸的兩個朋友來我家找我爸,知道我爸走了後,很為難的說我爸還欠他們的錢,一個一千,一個兩千,沒打欠條,也沒說要還,當時窮得叮噹響,我和他們說,這個帳我認了,有錢了馬上還,過年的時候就還了。如果能確定是欠了,就應該還,不還覺得對不起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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