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噴濺液傷人事件叩問校園安全

從開遠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獲悉,2019年11月11日15時35分許,開遠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剪斷圍牆鐵絲網攀爬進入開遠市東城幼兒園,部分師生被該男子用液體噴濺灼傷。(11月12日《都市時報》)

此次噴射氫氧化鈉事件,儘管造成了3名教師、51名學生不同程度的灼傷,但受傷人員均沒有生命危險,也算不幸中的萬幸。假若該男子所攜帶和使用的並非腐蝕性的氫氧化鈉,而是殺傷力更強的兇器如濃硫酸或刀刃等,後果則難以想像。噴射溶液可以擴大傷害的範圍,不過威力則會減弱。儘管該男子很快就被抓獲,案件也在短期內水落石出,不過校園脆弱的安全防線,以及疏遠防範的意識,才是最值得拷問之處。

從不明身份的人剪斷圍牆鐵絲攀爬進入,再到實施作案,整個過程幾乎沒有受到阻礙。假若其圍牆有監控系統,有報警裝置,則作案人員就會被發現和控制在第一道防線外;假若其進入之後,有安保人員巡邏和盤查,也能及時性發現苗頭和消除隱患;假若校園內有安全防控機制,在其進入校園內進行噴射時,監護者們能夠奮起反抗和堅決制止,則受傷的人數就會大大下降,幼兒們的安全風險則會下降。

沒有安全意識作為基礎,沒有把“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安全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種安全防範措施就很難落實落地,各種安全防範的機制就會成為擺設。再堅固的鐵絲網, 再高的圍牆,都擋不住作案人員的自由進出,都無法給孩子們提供安全的保障。物防、技防、人防三位一體中,人是最核心的要素,也是最關鍵的因素。只有實施管理、監護和服務的教育從業者,真正意識到風險無處不在,安全不能心存僥倖,才會讓各種工具變成利器,讓物與技發揮“防火牆”的作用。

或精神病患者隨機作案,或心態失衡者有意為之,“報復社會”的暴力總是施向弱者,造成傷亡無數的慘劇。2004年2月,一名30多歲的瘦小的中年男人懷揣3件兇器闖進河北辛集蒙太梭幼兒園歹徒行兇,導致2死1傷的悲劇;2010年3月發生的南平血案,短短一分鐘內,一名中年男子手持兇器一連傷害13名小學生,造成8人死亡,5人受傷;2018年4月陝西米脂砍殺兒童事件,兇手也是“報復社會”。雖然得承認,社會訴求多元化和利益衝突的加劇,安全風險在不斷的累積,防範也變得越來越困難,甚至到了“防不勝防”的地步,但並不意味著就可以放棄一切防範機制,或者就此推卸自身的責任。相反,更要考慮到防範的難度在不斷增加,防範的成本在不斷增加,以窮盡其法和窮盡其責。

無論有多少客觀性理由,比如造成報復的“社會病”等大背景,並用失敗者的濫殺無以倖免的案例為證,但一系列的校園血案之後,“校園安全已上升到國家高度”並沒有得到一以貫之。比如聘請更專業的安保隊伍,建立更精準的技防措施,提高師生的安全應對意識與能力,加大對校園周邊的巡邏與整治,實施社會防聯防治和共同治理等。幾年前,人民網的問卷調查顯示,有六成受調查者認為,校園安全形勢堪憂,學校治安防範不佳。很顯然,政府重視、學校強化的主體責任依然任重道遠,如果血案不能推進校園安全上檔升級,安全防範無以真正落實,“救救孩子”仍然是這個時代最沉重的叩問。(唐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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