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幾名實習醫生目睹之下,患者脫去外衣接受檢查——未經患者同意進行臨床教學,醫院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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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陪同妻子柯某至某醫院進行婦科檢查,但正當柯某脫去外衣準備接受檢查時,十幾個穿著白大褂,學生模樣的人魚貫而入。柯某感到非常難為情,要求這些人立即出去,但為其檢查的醫生稱他們都是實習醫生,旁觀學習是每個實習醫生成長的必經過程。無奈之下,柯某在十幾名實習醫生的注視下,極不情願地接受了檢查。

在十幾名實習醫生目睹之下,患者脫去外衣接受檢查——未經患者同意進行臨床教學,醫院侵權

事後,柯某很委屈地將這一情況告訴了丈夫杜某,杜某認為醫院未經患者允許就讓實習醫生參觀檢查,侵害了妻子的隱私權,要求醫院賠禮道歉。

臨床實習,是醫生成長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環,然而,這些必須在徵得患者同意的前提下進行。《執業醫師法》第22條第3項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履行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的義務。”體現了對患者隱私權的保護。所謂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對自己的個人秘密和個人私生活進行支配並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種人格權。在本案中,柯某接受婦科檢查時,身體暴露,應當屬於隱私權保護的範疇。醫院醫生在未經柯某同意的情況下,讓實習醫生現場觀摩其婦科檢查過程,給柯某造成精神上的痛苦,侵犯了柯某的隱私權。

柯某的檢查醫生是某醫院的工作人員,其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實施了侵權行為,法律責任應當由某醫院承擔。

《民法通則》第120條第1款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因此,醫院應對其不當行為負責,並應在實習醫生範圍內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向柯某賠禮道歉,事後再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江蘇省連雲港市天翔律師所 李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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