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食品安全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食品安全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保持原有的章節框架不變的情況下,條文數量從原來的64條增加到86條,條文內容進行了大幅修改,特別是對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三章的修改力度很大。

在具體問題上,對公眾關切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網絡食品交易、轉基因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及食品廣告的管理問題作出回應。

細化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突出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理念,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細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會商機制、食品安全隱患通知制度和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交流機制。

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制定。

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加強食品貯存、運輸過程控制。

明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責任。

完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管理。

明確禁止利用會議、講座、健康諮詢等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

加強對特殊食品監管。

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創新監管方式。市場監管領域正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這是市場監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創新。

✦加強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條例》規定依託現有資源建立食品安全檢查員制度,強化考核培訓,提高檢查員專業化水平。

完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強化普法和科普宣傳。國家將食品安全知識納入國民素質教育內容,普及食品安全科學常識和法律知識,提高社會的食品安全意識。

✦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力量,《食品安全法》建立了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

加大食品安全處罰力度

大幅提高食品安全違法行政罰款額度。

從嚴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

引入行政“雙罰制”,落實“處罰到人”。

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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