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先生“光榮之家”的問題解決了

梁園區的馬先生11月11日向《魯超幫辦》求助稱,他是一名退役軍人,去年有關部門採集了相關信息。後來聽說退役軍人都發放了“光榮之家”的牌子,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沒有。

戶籍地位於梁園區長征街道辦事處外貿社區的馬先生說,他是一名退役軍人,去年就到長征街道辦事處登記了退役軍人相關信息。“我認識的好幾個退役軍人在今年四五月份就領到了‘光榮之家’的牌子,但我卻一直沒有。”馬先生說,根據相關規定,登記過相關信息的退役軍人都能夠領到“光榮之家”的牌子,他不知道自己為何一直沒有領到。

昨日上午,記者就此採訪了梁園區長征街道辦事處民政所所長李韶斌。他說,當11月11日《京九晚報》刊登了馬先生求助的幫辦令後,就已經電話聯繫到了求助人馬先生。“他的戶籍是在長征街道辦事處,但並沒有在此居住,而是在睢陽區居住。”

李韶斌告訴記者,根據要求,“光榮之家”的牌子是直接懸掛在符合條件的家庭門口的,而不是直接發放給本人。發放給退役軍人的“光榮之家”牌子,是由該辦事處兩名工作人員負責的,直接懸掛在退役軍人家門口。

“一般都是一個小區一個小區逐步懸掛的,也有個別是電話通知的。”李韶斌說,馬先生因未在本轄區內居住,超出了長征街道辦事處的管轄區域,所以也就未能在其家門口懸掛“光榮之家”的牌子,“社區的工作人員已經和他聯繫好了,準備今天下午給他送過去”。

李韶斌說,工作人員與馬先生取得了聯繫並就此事進行了解釋,得到了對方的理解。

昨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繫到馬先生時,他說辦事處的工作人員確實已經聯繫過他,並說可以給送來。“其實辦事處、社區的工作人員工作忙也是能夠理解的,如果打電話通知一下,我去取也可以。但之前沒有人給我聯繫。”

記者瞭解到,2018年7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為烈屬、軍屬和退役軍人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光榮牌”的適用對象是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下統稱“三屬”)家庭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

在退役軍人事務部印發的《光榮牌懸掛服務管理工作規定(試行)》中,有以下要求:光榮牌在對象家庭戶籍所在地懸掛。懸掛對象戶籍地與常住地不一致的,可尊重對象意願懸掛。需跨省異地懸掛的,由懸掛對象憑常住證明(居住證或房產證)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出申請,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實後開具協辦信函。常住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准後,由其常住地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為其懸掛常住地的光榮牌。

戶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只能選擇一處懸掛。常住地跨省變遷需要在新常住地懸掛光榮牌的,應當將已懸掛光榮牌上交原發放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憑上交憑證重新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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