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家年,肥東縣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案情介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9)皖0122執2679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孫家年,肥東縣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失信被執行人孫家年

性別男

年齡44

身份證號340123197******0310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龍崗經濟開發區新站社居委朱小郢組

執行法院肥東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肥東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一、被告孫家春、孫玉山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宣守興借款本金600000元,並自2019年1月23日起,按年利率6%的標準向原告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至本清時止);二、被告孫家年對被告孫家春、孫玉山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孫家春、孫玉山追償;三、駁回原告宣守興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受理費9800元,減半收取為4900元,保全費3770元,合計8670元,由被告孫家春、孫玉山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負責人電話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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