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是怎麼算的?

用戶6450117805030


工齡的計算是一項非常複雜的工作,但說起來也很簡單,就是你工作時間的長短。可是有的時候,你的工作時間並不被認可。所以,我們應當按照有關的法律規定來計算。

工齡的最初定義

所謂工齡,本身是指職工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以公司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時間。最早源自於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草案,關於工齡部分的認定。

最初的工齡,可以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實際上勞動保險條例是1951年公佈並實施的,當時社會主義改造還沒有完成。人們在把握工齡的時候,是比較謹慎的。

後期,本企業工齡逐漸被轉變為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不同,連續工齡可以是指按照組織要求工作調動、學習,更符合社會的實際。

當時的養老金待遇跟連續工齡是有密切關係的。人們的養老金待遇是按照連續工齡的長短髮放,退休前工資的一定比例。比如工齡10年到20年發放原工資的70%,20年到30年發放原工資的80%。

工齡逐漸轉變為繳費年限或者參保年限

從80年代到90年代,國家陸續建立起了養老保險制度。關於養老保險制度,大家認定待遇的主要方式是參保繳費年限。

國家要求,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就可以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

為了鼓勵大家多繳費、長繳費,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繳費15年最低基數,養老金待遇最低,目前來看,可能剛退休只能領取800~1000元的養老金。而繳費三四十年高基數繳費的話,養老金是隻能達到三四千元甚至更高。

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全國統一的,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對於國家建立個人賬戶制度以前的繳費年限,一般會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關於繳費年限和工齡的互通



實際上,按照國家規定有四類情況可以視同繳費:國家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國有企業固定工的連續工齡;過去知青的上山下鄉時間;建立軍人保險制度以前,需要安置工作的復退軍人的軍齡;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

工齡一般是以職工檔案為審核依據。過去的工齡,一般是具體的年,是以虛年計算。

繳費年限是以實際時間為準,包含了視同繳費年限。需要具體到每一個月,每一個月會轉化為0.0833年繳費年限。

所以,工齡的計算非常複雜,但畢竟是老概念了。未來會逐步統一到實際工作時間或者參保繳費年限上的。


暖心人社


問,工齡是怎麼算的?

答,工齡有三種算法。

第一種算法是企業算法。企業算法是以年為單位的,也就是說哪怕你是當年最後一天參加工作,你的工齡還是從那一年算起。我是1975年12月31日下放五七農場的,2017年2月16日退休。在單位最後一個月的年功工資是按43工齡算的。1975年到2014年為40年,2015年到2017年為3年。加在一起就是43車。

第二種算法是本人退休時的結算方法,也就是社保算法。社保是按月計算的。我是12月31號報到的,雖然只上了一天班,因為是按月計算的,所以必須要算一個月。1975年只能算一個月。從1976年1月份到2016年12月份是41年,2017有2個月,加上1975年的一個月,我退休時社保實際結算工齡是41年零3個月。這是合情合理的淨工齡,因為1975年11月份我還是個待業青年,何來工齡?2017年2月份以後我已經退休在家了,休息怎麼算工齡?

第三種算法是退休以後每年增資的算法。每年退休人員漲養老金的調整方案中,都有一句說明,就是工齡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我2017年有2個月的工齡,1975年有1個月工齡,加起來只有3個月,漲養老金是按1年漲的工齡這一塊。

結合我的實際情況,總結一下,我的第一種工齡是43年,這是毛工齡。第二種工齡是41年零3個月,這是淨工齡。第三種工齡是42年。這是老年傾斜工齡。幾乎每一個企業退休人員都會碰到這種情況。回答完畢,僅供參考。


0老三兩0


現在以繳費年限為主了,到社保辦事別說多少年工齡了,人家會笑的,實際老百姓還願說工齡,這也沒什麼不可,工齡三十九年十月在算養老金時應紀為39.84(1個月約=0.0833),在遼寧92年10以前有工齡的,有過渡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每1年加1.4,如82年9月工作,會有14年視同繳費補嘗,退休時併入個人繳費年限裡,有人不懂應理解,但不能說放屁,不雅。


北方老頭常大昊


工齡是怎樣計算的?

我的看法與網友探討一下,在計劃經濟,商品計劃時代,人們通常會說到,企業工齡,連續工齡等。自實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政策以來,在計算退休人員養老金時,只是按個人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例如張某,男,1954年8月出生,1972年12月入徵,1978年復員退出現役,同年4月被安置在某國企業上班,1995年10月始參加當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繳費,至2014年8月年滿60週歲,次月(2014年9月)享受退休養老金待遇。

不難看出,張某,1972年12入伍至1978年元月復員,軍齡為5年2個月,1978年4月(等待安置2個月應計算工齡)至1995年9月,企業工齡為17年8個月,軍齡5.2年+企業工齡17.8年=23.10年(視同繳費年限);1995年10月參保並繳費至2014年8月(年滿60歲)實際繳費19.11年;合計工齡,42年9個月。

所以說,在計算張某退休養老金時,由以下三個部分組成:一是基礎養老金部分;二是視同繳費23.10年部分;三是繳費19.11年。在每年調整退休養老金工齡部分,按43年工齡計發。

你提到工齡三十九年十個月,按多少年計算?你的退休養老金,應該按你實際的視同繳費年限和繳費年限計算。在增調退休養老金工齡部分,按40年計算。

僅是個人看法,按上級文件為準。供參考。


鬆鬆155292138


樓主你好,工齡是怎麼計算的?現在的企業職工或者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所謂的工齡,基本上就是你的工作年限和你正常參加養老保險的年限為依據來確定你的實際工齡,尤其是在1992年之後,參加單位的企業工作人員和2014年之後參加事業單位的人員,那麼都按照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來確定工齡。

即便是那些沒有工作單位,按著靈活就業方式來交納養老保險的人群,那麼只要他正常的每交納一年的養老保險都可以被認定為是一年的累計繳費年限,將來在辦理退休的時候都可以確定我們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這就是工齡的實際意義所在。

那麼工齡越長.最終我們所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也更長,當然這個視同繳費年限,因為是沒有實際繳費年限的繳費記錄,所以說只能夠根據個人檔案中所記錄的工作年限為依據來確定視同繳費年限,一般情況下擁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個人,那麼往往會多出一部分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自己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普遍都是比較偏高的。


社保小達人


這是一個非常少見的問題,很樂意和大家探討。

第一,工齡的的定義。

工齡,從字面上來理解,就是參加工作的年限,即從參加工作的的月份開始,到結束工作的月份止,簡單地說,就是參加工作的時間,按年度累計的年限。

第二,工齡的分類。

一是連續工齡。主要從參加工作開始計算,到退休前整個工作時間連續工作年限;

二是累計工齡<strong>。是在所有工作單位累計起來的所有工齡;

三是本單位工齡。主要是指,在一個單位的工作年限,在其他單位工作的年限不算本單位工作年限。

第三,退休工齡的計算。

退休工齡主要包括:視同繳費工齡、社保繳費工齡兩個部分。比如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未繳納社保之前的工齡,為視同繳費工齡,參加社保後繳費的年限稱為繳費工齡,如果視同繳費工齡是10年,繳費工齡為15年,那計算退休工齡就是25年。

第四,三十九年十個月按多少年工齡計算?

三十九年零十個月就是三十九年齡十個月,退休工齡是一個月就是一個月,和平時的工齡計算是一樣的,沒什麼區別。計算退休工資時,三十九年十個月和四十年是有差別的。這說明退休工齡的計算是非常精確的,不像失業金那樣,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退休工齡必須精確到月。

總之,退休工齡的計算,是按照月份來計算的,滿12個月計算為一年,不滿12個月,就計算到月份。


幫兄愛唱歌


樓主您好,這個工齡這樣一個詞語放在現在已經是不合時宜的,實際上我們不用工齡這樣的一個詞語來決定我們的這個工作年限,而是用另外一種方式來取代於我們的工作年限,就是我們養老保險的一個實際繳費年限來決定的。

換一種說法就是,你的這個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擁有一年,那麼也就是說你就有一年的一個工齡,以此類推。在正式建立基本養老保險之前,也就是說在1992年之前是正式建立基本養老保險之前,那麼在此之前是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在92年之前,自己如果確實是有工作年限,那麼都可以認定自己的一個視同繳費年限,最終在計算退休金的時候,都是以這種過渡性養老金的方式計算到資金總的養老金當中去。

所以說這個工齡的計算,是根據自己實際養老保險的一個繳費年限和自己的一個視同繳費年限來決定的。當然對於累計繳費年限越長的個人,那麼實際上它的這個工齡也就越長,所以說最終獲得的退休金待遇相對來說也就越長,所以這個工齡的說法。跟自己今後,領取養老金的待遇是成正比關係的。


懂社保


非常簡單。

從你參加工作的那一天起,你就開始計算工齡了,一直計算到你退休的那一天止,中間的時間就是你的工齡。企業工齡按照年和月計算工齡,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按照年頭計算工齡。

特殊年代的計算方法具有特殊性。比如,當年知識青年上山下鄉也是計算工齡的;加入建設兵團的時間也是工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