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如何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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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在精神疾病中患病率最高,也是造成精神殘疾的主要精神疾病,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於家庭和社會都有嚴重的影響。



我們在工作中如何確定患者為精神分裂症呢?

一般情況我們在收治患者之後會對其進行精神檢查,比如從一般狀態開始,看病人的生長髮育,營養狀況,表情如何,是慢性面容還是淡漠、憂慮或者表情自如;神志是否清晰,能否配合查體,衣著等等;在這其中衣著很關鍵,很多精神分裂症患者由於社會會功能衰退,生活料理懶散,來就診時衣衫襤褸,蓬頭垢面,從這一點我們經常可以做出初步判斷。

接下來的認知活動檢查十分重要,精神分裂症患者會存在感知覺障礙,比如我們所熟悉的幻聽、幻視、幻味、幻嗅以及幻觸,還有感知綜合障礙等等;雖然不一定是精神分裂症特有,但這些症狀表現出現的越多,內容越豐富,精神分裂症的可能性越大。

思維活動的變化也是診斷標準之一,尤其是思維鬆弛、思維散漫、思維破裂、還有思維貧乏,這些表現都在反應一個病人症狀逐漸加重的趨勢;而思維內容的障礙更具有說明行,這也是我們常提到的妄想內容。精神分裂症病人很多核心的症狀就是妄想,這種表現嚴重影響病人的判斷,也使患者變得敏感多疑,行為怪異,甚至是思想荒謬離奇;一旦患者如何其中的某些妄想症狀,就更能說明病人存在精神分裂症的可能。

情感活動和意志行為也是評定精神分裂症的一項指標,多數患者隨著疾病的遷延會出現情感障礙,比如情感反應與周圍環境不協調,情感變得淡漠,與家人感情疏遠,甚至漠視家人的關心,親密感缺乏;意志活動的缺乏也是關鍵,對自己未來的生活沒有打算,生活料理變得懶散,行為活動少,孤僻離群,獨來獨往等等;患者可能會以一種特有的很難描述的形式沉浸於自己的體驗之中或內心世界,與世隔絕。

精神分裂症病人對於自身疾病的認識能力是缺失的,這也在治療和診斷上增加了難度,因為自知力的缺失病人可能隱瞞症狀,不配合服藥治療,甚至在交談時也注意力不集中,擾亂醫生的判斷。

做完上述的檢查,我們還要了解患者的記憶力、計算力、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用以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結合常規檢查和精神科量表評定,符合病程標準及嚴重程度,我們就能夠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了。這些檢查我只是簡單的做了介紹,精神分裂症病人的表現極其複雜,有些症狀在患病之初並不一定完全暴露,所以即使病人入院後也需要每天觀察病情,有些時候新出現的症狀可以幫助醫生進一步鑑別診斷,以上就是我對於問題的解答,感謝大家的關注。


精神知多少


精神分裂症無法通過任何儀器或者量表的檢測準確得出,起碼目前醫學上的精神分裂症仍然是以症狀學標準、嚴重程度標準、病程標準和排除標準為診斷標準,所以是不可能通過任何儀器,或調查問卷發現真正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

精神科醫生如何確定精神分裂症?

首先,精神科醫生診斷精神分裂症也是有一系列嚴格的診斷標準的,絕對不可能隨意診斷一種最為嚴重的精神障礙疾病。當然也並不是因為幾句胡話,或一些幻覺和妄想就隨意診斷精神分裂症。

今年剛剛頒佈的ICD-11國際診斷標準中對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是如此規定的:

  • 1)持續的妄想(如誇大妄想,關係妄根,被害妄想)。

  • 2)持續的幻覺(雖然可以出現任何形式幻覺,但聽幻覺是最常見的)。

  • 3)思維素亂(思維形式障礙)(如詞不達意及聯想鬆弛,言語不連貫,語詞新作)。嚴重時,患者的言語如此不連貫以至於無法被理解(詞語雜拌)。

  • 4)被動體驗,被影響或被控制體驗(如感覺個人的想法或行為不是由自己產生的,被強加的思維及行 為,思維被抽走或思維被廣播)。注意:如果對上述現象予以妄想性解釋,則考慮滿足標準1)。

  • 5)陰性症狀,如情感平淡,思維貧乏或言語貧乏,意志缺乏,社交缺乏或興趣缺失。注意:必須明確這些症狀並非繼發於心境障礙,物質濫用或藥物所致。

  • 6)明顯的行為紊亂,可以出現在任何形式的有目的活動中(如奇怪的或無目的行為,不可預知的或不恰當的情緒反應干擾的行為)。

  • 7)精神運動性症狀,如緊張性不安或激越、作態、蠟樣屈曲、違物、緘默或木僵。

診斷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必須存在上述症狀重的至少2條,其中一定要有一條來自1-4,而且症狀持續時間不能少於1個月。

當然根據精神分裂症的疾病排除標準,我們還要排除上述症狀是由其它軀體疾病所致,同時還要排除藥物濫用,或戒斷反應的結果。

滿足上面所寫的診斷標準就可以被診斷精神分裂症了。

那麼精神科醫生又是如何接觸疑似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呢?

一個有意思的現象,首次住院的患者,家屬最常說的精神障礙診斷除了抑鬱症,就是精神分裂症。通常他們會說“大夫,我們就是抑鬱症”“大夫,我們就是精神分裂症”。這樣的原因,相比也是因為這兩種疾病的曝光率是最高的。但醫生不會完全採納家屬的說法,一定還是要通過自己的觀察和精神檢查去確定診斷的。

一般對於首次入院的疑似精神分裂症患者,我們可能在採集病史,和聽患者家屬介紹在家情況後,要單獨對患者進行精神檢查,檢查的形式多為訪談,排除家屬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時間一般為半個小時到1個小時。通過這期間與患者的初步接觸,以及患者的言語和行為,醫生會對患者有一個粗略的判斷。

這期間,如果患者來院後仍然存在衝動紊亂的行為,存在傷害周圍人或自傷的可能,是要通過與家屬溝通,經家屬同意後對患者進行保護性約束的。約束的最終目的只能是保護患者和周圍人不會因為精神障礙受到傷害。

再次重申,被精神病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任何一個精神科執業醫師都不會拿自己的職業生涯去開玩笑,所以被精神病的可能性有沒有,可能有,但一定非常低,而且一旦發現也會及時報警處理的。

關於精神分裂症的就診和如何診斷問題,我就介紹到這裡了,如果需要幫助請評論區留言。


我說精神


患者就診時,醫生首先會認真傾聽患者的訴求,從言語中聽出哪些屬於病態?哪些屬於事實

1周前,我的門診來了這樣一位病人:患者進入門診後一言不發,家屬在身後不斷的使眼色,暗示我“他有病”。患者本身是一個接觸比較被動的人,經過我多次引導,終於找到了突破口。患者說:“我將鄰居刺傷了,因為他當時總勾引我媳婦,趁我不在家時,有時晚上還總拿手電筒晃我家玻璃;那天我忍無可忍,去他家找他算賬,結果他不承認,他媳婦也幫他說話,我一氣之下和他廝打起來,不小心刺傷了他的胳膊”。單純從這一段陳訴,很難分辨患者是否是病態,於是我試探和他深入交談。


我:他除了在這一方面對不起你,還有沒有其他方面?

他:有,他經常派人跟蹤我,看我走遠了,就去騷擾我媳婦。

我:今天來醫院,他也找人跟蹤你了嗎?

他:外面那些掛號的人中就有冒充的,他們打著看病的幌子,其實就是跟蹤我。

......

當然,談話並不止於此,很多交流的內容無法完全展開,這裡舉例只想告訴大家,通常患者來到門診後,醫生會給予患者充分的時間做自我表述,認真傾聽患者此次就診的主要訴求。根據言語內容再結合患者的神情、情感反應推敲,最重要的是,還要結合家屬提供的病史進行分析。很多患者能夠暴露出精神症狀,當然比較容易確診,但對於不願交談的,門診的短暫時間也無法確定,就需要住院觀察了。當然一旦確定精神分裂症,出於治療目的,醫生也會建議家屬或患者配合治療。


還有些患者來到門診會主動要求:我想住院,我有精神病。其實這時往往醫生就會反思,因為臨床中主動承認自己有病的病人卻不多,所以,患者是否會夾雜著某種目的?

對於精神疾病的診斷,醫生遵循特定的診斷標準

現在業內人士已經開始使用最新的ICD-11診斷標準,ICD是國際上通用的診斷標準,即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它是根據疾病的病因、病理、臨床表現和解剖部位等性質,將疾病分門別類。裡面不單純包括精神科疾病,還包括眾多其他學科的疾病。

對於精神科疾病的診斷,由於很多疾病病因不明,更加無法給出明確的病理學和解剖部位的解釋,這樣ICD-11的診斷標準裡面會根據疾病病程、臨床表現、嚴重程度以及排除因素等4方面,綜合對患者進行辨別和分析。

此外,醫生還會藉助一些評定量表,對患者的基本情況進行打分,根據分數評估疾病的嚴重程度。但這些量表並不是每一個人根據字面意思理解就可以評定的,需要有豐富的臨床經驗的醫生,能夠對精神症狀熟練的掌握,這樣做出的結果才會將誤差降到最低。

當然,歸根結底,都需要有一個詳細的病史,能夠將患者的病情橫向、縱向的去分析、對比才能夠最終下結論。臨床上不乏有一些“詐病”來騙取診斷的正常人,這些人為了防止暴露自己,所以從入院第一天就不說話。這時作為醫生,就要施展“看”的本領,看患者的對於常規事物的反應,看其在住院期間的活動、舉動,注意觀察細節,對於疑難病例,可以延期確診,只要用心,總會有辦法甄別出來。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將持續更新相關醫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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