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豬手入刑”意味著什麼?

此案為何可以“入刑”?

三名受害者

有一人報警並且把犯罪嫌疑人帶到警方處

兩名受害者作證

警方

調監控取證

認為行為惡劣

考慮是否以刑事案件立案

檢方 法院

提前介入

審理

定罪

量刑

專家解讀

將對公共空間性騷擾事件產生很大的威懾

該案的判決樹立了通過刑事手段打擊公共場所性騷擾的標杆,將對公共空間性騷擾事件產生很大的威懾,有力地保護女性權益。”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在接受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專訪時如是評價上海首例軌道交通內強制猥褻入刑案。

近年來,地鐵、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性騷擾、“鹹豬手”案件時常出現在公眾視線,嚴重危害了被害人主要是女性的人身權利,但該類行為以往多作行政處罰,社會公眾呼籲法律能夠對此類行為加以嚴懲。

王殿學認為,地鐵這一密閉性公共空間,通常是非常擁擠的環境,女性遭遇性騷擾常常處於不易躲閃的狀態。犯罪嫌疑人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侵犯隱私部位,利用被害人性的羞恥感,獲得不健康的性快感,符合強制猥褻的構成要件。

王殿學告訴記者,強制猥褻罪的認定需要有強制的手段,通常指脅迫、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地鐵中遭遇性騷擾有的屬於敢反抗但是客觀條件躲閃不了,因此,此類行為具有明顯的強制性。該案的判決將此類行為視為“強制”的情形,以強制猥褻罪定罪量刑,這是很大的突破,進一步細化了“強制”的理解。對於性騷擾行為結束後再找行為實施者算不算“強制”,有一定爭議,但是也應當算作其他方法的強制。

“該案的判決對於鼓勵受害者站出來有積極作用,畢竟追究刑事責任比行政責任更有價值

。”王殿學說。

來源/中國婦女報

作者/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 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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