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遺棄活嬰的行為

2019年8月21日上午,濟南萊蕪牛泉鎮南白塔村的焦先生和回村探訪的朋友周先生打算去村裡西南角一公里的山上挖蘑菇。隱約聽到了有嬰兒的哭聲,於是和村民開始尋找,最終發現一個紙箱,而紙箱裡有一個看似剛出生不久的男嬰,可能由於長時間缺氧,嬰兒嘴唇紫青,呼吸微弱。他們發現棄嬰的地方位於萊蕪和新泰交界的荒山地帶。

據孩子的爺爺稱,孩子父母生的是雙胞胎,老大很健康,這個被活埋的是老二。這對雙胞胎在當地兒童醫院出生後,老二被查患有多項疾病。家人放棄治療後,帶著孩子回了家發現孩子死亡後孩子奶奶用土辦法進行了厚葬。

活嬰被土葬,,一時引起網絡熱議。畢竟是條生命,如此操作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對此我們該如何看待?

1.有關刑事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遺棄嬰兒構成遺棄罪,如果將嬰兒故意至於危險境界,可能導致死亡,遺棄者可能還要涉嫌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說起來可不是小罪名,殺人償命,感覺是要掉腦袋的。

2.遺棄與傳統觀念

過去生活條件差,法制觀念薄弱,重男輕女的家庭生了女嬰就有可能遺棄。還有那些天生病殘的孩子,也有被婦女遺棄的風險。部分孩子被好心人救助帶回家裡收養,,僥倖生存,也是不幸中的萬幸。更有好人視其為親出,更是難能可貴。

如今經濟條件好了,醫療條件強了,人們的觀念也在改變,遺棄現象也越來越少。

3.國外怎麼做

其實針對棄嬰現象,國外也有好的做法。美國因為母親吸毒現象嚴重,也經常有棄嬰現象,基於人道考慮,美國很多州設計了嬰兒島制度。嬰兒出生後一定期限內,婦女可以選擇放棄,但必須將孩子放置到醫療機構設置的“”嬰兒島”。

這一做法非常人性化,2008年我通過主流媒體及人大會議建議相關單位效仿國外做法,建立棄嬰島。先後有石家莊和廣州很快落實。但可惜的是效果不佳,很快關張。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數量太大,機構完全無力接納。

4.我們怎麼辦

很多國外好的做法,一旦移植國內往往因為國情不同胎死腹中。棄嬰島也如此。2010年我曾和志願者們全力以赴救助一個先天肛門閉鎖的女嬰,居然沒能成功。家長因為擔心別人詛咒堅決放棄孩子的生命,無知愚昧,令人心痛和出離憤怒。但是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我們必須告訴國人:嬰兒也是生命,不容踐踏!故意置嬰兒於死亡境地的行為都是故意殺人,中國法律絕不容許。

但願每個生命都受到珍愛,願每個孩子都生長在法治的陽光之下。

如何看待遺棄活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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