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讀書人的最佳氣質

一個讀書人的最佳氣質

文 | 納博科夫

我的計劃是找幾部歐洲名家作品來進行研究。做的時候想本著一種愛慕的心情,細細把玩,反覆品味。

因此,“怎樣做一個好讀者”或“善待作家”這類標題或可作為這些針對不同作家的不同討論的副題。早在一百年前,福樓拜就在給他情婦的一封信裡說過這樣的話:誰要能熟讀五六本書,就可稱為大學問家了。

我們在閱讀的時候,應當注意和欣賞細節。

如果書裡明朗的細節都一一品位理解了之後再作出某種朦朧暗淡的概括倒也無可非議。但是,誰要是帶著先入為主的思想來看書,那麼第一步就走錯了,而且只能越走越偏,再也無法看懂這部書了。

拿《包法利夫人》來說吧。如果翻開小說只想到這是一部“譴責資產階級”的作品,那就太掃興,也太對不起作者了。

我們應當時刻記住,沒有一件藝術品不是獨創一個新天地的,所以我們讀書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研究這個新天地,研究得越周密越好。

我們要把它當作一件同我們所瞭解的世界沒有任何明顯聯繫的嶄新的東西來對待。我們只有仔細瞭解了這個新天地之後,才能來研究它跟其他世界以及其他知識領域之間的聯繫。

另外一個問題,是我們能不能指望通過一部小說來了解世界,瞭解時代?當然誰也不至於天真到以為只要看看由那些新書俱樂部四處兜裝楨漂亮的標以歷史小說的暢銷書,就能對過去有所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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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文學名著又當怎樣看呢?比如簡·奧斯丁,她只瞭解牧師家庭的生活,而她書中描寫的卻是英格蘭地主階層的縉紳生活和田園風光,我們可以相信她所描繪的這幅圖畫嗎?

再如《荒涼山莊》,這本書寫的是荒唐的倫敦城裡的荒唐傳奇,難道我們可以稱其為百年前的倫敦大觀嗎?

當然不行。這裡所討論的其他同類小說也當如實看。事實上,好小說都是好神話,並且這裡選的小說更是最上乘的神話了。

就天才作家(舊我們能猜測到的而言,而我們相信我們的猜測是正確的)而言,時間,空間,四季的變化,人們的行為,思想,凡此種種,都已不是授引自常識的古已有之的老概念了,而是藝術大師懂得以其獨特方式表達的一連串獨特的令人驚奇的事物。

至於平庸的作家,可做的只是粉飾平凡的事物:這些人不去操心創造新天地,而只想從舊家當,從做小說的老程式裡找出幾件得用的傢伙來炮製作品,如此而已。

不過他們的天地雖小,倒也能導出一些有點趣味的花樣來,招得平庸的讀者一時的喜愛,因為這些讀者喜歡看到自家的心思在小說裡於一種令人愉快的偽裝下得到反映,但是一個真正的作家會發射星球上天,會仿製一個睡覺的人,並急不可待的用手去搔他的肋骨逗他笑。這樣的作家手中是沒有現成的觀念可用的,他們必須自己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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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藝術首先應將這個世界視為潛在的小說來觀察,不然這門藝術就成了無所作為的行當。

我們這個世界上的材料當然是很真實地(只要現實還存在),但卻根本不是一般所公認的整體,而是一攤雜亂無章的東西。

作家對這攤雜亂無章的東西大喝一聲:“開始!”霎時只見整個世界在開始發光、熔化,又重新組合,不僅僅是外表,就連每一粒原子都經過了重新組合。

作家是第一個為這個奇妙的天地繪製地圖的人,其間的一草一木都得由他定名。

那裡結的漿果是可以吃的;那隻從我身邊竄過,身上帶斑點的動物也許能被馴服,樹木環繞的胡可以叫做“蛋白石湖”,或者更藝術味一點,叫“洗盤水湖”,那雲霧是一座山峰,只是他登上山頂,當風而立。

你猜他在那裡遇見了誰?是氣喘吁吁卻又興高采烈的讀者。兩人自然而然的擁抱起來了。如果這本書永垂不朽,他們就永不分離。

在一次巡迴講學途中,某天晚上我到了一所偏遠的地方醫院,講課的時候,我提出了一道小測驗題,列舉“優秀讀者十大條件”,讓學生從中選四項足以使人成為優秀讀者的條件。

原題不在手邊,現在記得大體是這樣的。請從下面的答案中選出四條作為一個優秀讀者所應具備的條件:

1、 須參加一個圖書俱樂部。

2、 須與作品中的主人公認同。

3、 須著重從社會一經濟角度來看書。

4、 須喜歡有情節有對話的小說,而不喜歡沒有情節、對話少的。

5、 須事先看過根據本書改編的電影。

6、 須自己也在開始寫東西。

7、 須有想象力。

8、 須有記性。

9、 手頭應有一本詞典。

10、須有一定的藝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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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學生對作品大多看重情感上的認同、情節、社會一經濟角、歷史眼光。當然,你可能已經猜到了,一個優秀的讀者應該有想象力,我自己也在不斷培養,而一有機會就向別人宣傳。

順便說一句,我這裡所指的“讀者“是一種泛泛的說法。奇怪的是我們不能讀一本書,只能重讀一本書。

一個優秀讀者一個成熟的讀者,一個思路活潑、追求新意的讀者只能是一個“反覆讀者”。聽我說是怎麼回事。

我們第一次讀一本書的時候,兩隻眼左右移動,一行接一行,一頁接一頁,又複雜又費勁,還要跟著小說情節轉,處於不同的時間空間——這一切使我們同藝術欣賞不無隔閡。

但是,我們在看一幅畫的時候,並不需要按照特別方式來移動眼光,即使這幅畫像一本書一樣有深度、有發展也不必這樣。

我們第一次接觸到一幅畫的時候,時間因素並不介入。可看書就必須要有時間去熟悉書裡的內容,沒有一種生理器官(像看畫時用眼睛)可以讓我們先把全書一覽無餘,然後來細細品味其間的細節。

但是等我們看書看到兩遍、三遍、四遍時情況就跟看畫差不多了。不過總也不要把視覺這一自然進化而來的怪異的傑作跟思想這個更為怪異的東西混為一談。

一本書,無論什麼書,虛構作品也罷,科學作品也罷(這兩類書的界限也並不如人們一般想得那麼清楚),無一不是先打動讀者的心。所以,心靈,腦筋,敏感的脊椎骨,這些才是看書時候真正用得著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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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既然如此,就讓我們來研究一下這樣一個問題:悶悶不樂的人看一本輕鬆愉快的書,他的心理活動會怎樣?首先,他的悶氣消了,然後好歹便踏進了這本書的精神世界。

但是,要開始看一本書,尤其在年輕人倘若又聽到他們私下認為太保守、太正統的人稱讚過這本書,往往下不了這個決心。

不過決心既下,隨後的收穫也是豐富多彩的。文學巨匠當初運用想象寫出了一本書,後來讀這本書的人也要善於運用想象去體會他的書才是。

但是,讀者的想象各不相同,至少有兩種。讀書的時候哪一種合適?一種屬於比較低的層次:只從書裡尋找個人情感上的寄託(在這類寄情讀書法名下還可以分列許多細目),這種讀者常常為書裡某一個情節所深深打動是因為它勾起了他對往事的回憶。

也有人特別鍾愛某一本書,只因為其中提到某國某地、某處風景、某種生活方式,使他頓興戀舊之情。

還有一些讀者就更糟了,只顧把自己比作書裡某一個人物。這些不同種類的等而下之的想象,當然決不是我所期望於讀者的。

那麼,一個人讀書,究竟應該怎樣讀才合理呢?要有不摻雜個人情感的想象力和審美趣味。

我認為,需要在讀者作者雙方心靈之間形成一種藝術上的和諧平衡關係。我們要學的超脫一些,並以此為樂才好,同時又要善於享受——盡情享受,無妨聲淚俱下,感情激越的享受偉大作品的真諦所在。

當然這種事情要做到非常的客觀是不可能的,因為真有價值的東西無不帶有若干主觀成分。譬如,分明你們坐在這裡,卻可能只是我的幻覺;而我也許只是你的一個噩夢。

但是,這兒我要說的是:讀者應該知道他在什麼時候,在哪一處得收拾起他的想象,這需要他弄清楚作者筆下是一種什麼樣的天地。

我們必須用眼睛看,用耳朵聽;必須設想小說人物的起居、衣著、舉止。《曼斯菲爾德莊園》裡範妮·普萊斯的眼珠是什麼顏色,她那間陰冷的小屋子是怎麼佈置的,都不是小事。

氣質人人不同,但是我可以馬上告訴你:讀書人的最佳氣質在於既富藝術味,又重科學性。

單憑藝術家的一片赤誠,往往會對一部作品偏於主觀,唯有用冷靜的科學態度來沖淡一下直感的熱情。

不過如果一個讀者既無藝術家的熱情,又無科學家的韌性,那麼他是很難欣賞什麼偉大的文學作品的。

作品:《文學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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