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應聽證準備 康得新:某些證據無法證明相關業務造假

新京報訊(記者 肖瑋 李雲琦)11月12日下午2時,上市公司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康得 002450)在張家港環保新材料產業園晨港路85號康得新行政樓會議室召開公司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場出席的股東共有77名,會議由董事長鄔興均主持。

現場有股民提出證監會於7月5日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是由公司誰簽收等問題,康得新董事長鄔興均表示:“我們會把事實情況查清楚,根據查詢情況,積極應對聽證工作,至於會不會連續四年虧損,都可以用事實來說話,我們會積極努力地保住上市地位。”

隨後,有股東提問11月19日聽證會的準備情況,對此,鄔興均表示:“聽證確實是我們所有中小股東比較關心的事情。前面有過兩次延期,這次也不允許再延了,因為會跟行政法規衝突。”

鄔興均進一步表示:“這個事情確實非常複雜,證監會也查了小半年,給我們的時間當然越長越好,但是事情再拖下去也沒有什麼好辦法,覺得差不多了,聽證的總體策略明確了,就先把程序走完,一次聽證說不清楚,還可以第二次,不是說這次就決定退市與否了。”

“目前虛假業務的認定,主要還是依據證人的證言,認定虛假業務的相關證據不是很足的,這可能是我們會在聽證的時候提出來的,我們也對相關證據證言進行了梳理,某些證據是無法證明相關虛假業務確實存在造假的,證據與認定之間的相關性不是很足。”鄔興均表示,“根據目前的自查情況,證監會所認定的所有的虛假業務裡面,有一部分我們認為是真實的業務。目前的虛假業務,按照證監會的認定,是分佈在4年的,我們進行梳理後,自己認為連續四年虧損的結論是值得討論的,有討論的空間存在。”

今年7月5日,在對康得新立案調查5個多月後,證監會認定康得新存在虛增利潤總額119億元、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等多項違法違規事實。

其中,康得新控股股東康得集團利用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的《現金管理服務協議》,分別於2014年至2018年非經營性佔用康得新資金65.23億元、58.37億元、76.72億元、171.50億元和159.31億元。不過,《處罰事先告知書》並未對康得集團佔用資金的餘額及去向進行說明。

11月4日,康得新披露公告稱,公司於當天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聽證通知書》,告知公司於2019年11月19日上午9時30分在證監會召開聽證會。此前,康得新曾兩度申請延遲聽證會時間。

在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康得新向證監會申請召開聽證會,並於7月12日申請延期舉行聽證會,7月23日獲證監會同意,聽證時間由2019年7月31日延遲到8月15日。彼時,康得新給出的主要原因為事件所涉及債權人、中小股東人數眾多,員工持股計劃規模大,案情複雜、牽扯麵廣,開展聽證相關準備工作需要一定時間。

8月13日,康得新再次申請延期聽證會,其披露公告稱,公司依據相關程序前往證監會開展閱卷工作後發現,證監會關於本案的案卷材料眾多,並附帶大量電子光盤數據材料,公司短期內難以完成相關材料的整理,並進行相關分析以確定本案事實,查明資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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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記者 肖瑋 李雲琦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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