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了逃避強制戒毒
找到了“毒友”幫忙
編造虛假販賣毒品的事實
之後向民警“自首”自己販毒……
啥操作?
為逃避強制隔離戒毒,澄邁一“癮君子”編造虛假證據妨害司法機關的正常訴訟活動,澄邁縣檢察機關近日依法對其提起公訴,將涉案人王某平送上法庭審判。
被告人王某平,男,無業。
2019年3月29日因吸食毒品
被澄邁縣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二年。
在強制隔離戒毒期間,
王某平為逃避強制戒毒,
在出操及放風時
找到同在強制隔離戒毒所
戒毒的陳某佳幫忙編造
虛假販賣毒品的事實,
並將虛構的毒品交易的
時間、地點、價款等告知陳某佳。
隨後,兩人編造了
“王某平於2019年2月20日
在澄邁縣金江鎮某地
販賣1包毒品海洛因給陳某佳”
的犯罪事實及具體細節。
4月27日,
王某平向澄邁縣強制隔離戒毒所
管教民警“自首”,
稱自己販賣毒品給陳某佳。
4月28日,澄邁縣強制隔離戒毒所
將王某平提供的犯罪線索
轉交給澄邁縣公安局金江派出所。
同日,王某平、陳某佳先後在
金江派出所民警訊問時“主動供述”了
上述虛假的犯罪事實 。
4月29日,澄邁縣公安局
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對王某平立案偵查,
並於同日宣佈刑事拘留,
將王某平轉至澄邁縣看守所羈押。
2019年5月29日,澄邁縣公安局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向澄邁縣人民法院提前批准逮捕王某平。在審查逮捕階段,被告人王某平向檢察人員供認其販賣毒品的事實屬於虛構,經向證人陳某佳核實,證實王某平唆使陳某佳作偽證的情況真實。澄邁縣人民法院遂以被告人王某平涉嫌妨害作證罪對其批准逮捕,後澄邁縣公安局以被告人王某平涉嫌妨害作證罪向澄邁縣人民法院移送審查起訴。
2019年9月10日,澄邁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妨害作證罪判處被告人王某平有期徒刑一年,陳某佳已被依法逮捕。
商報全媒體 椰網/海拔資訊APP記者 唐偉傑 通訊員 鄧仕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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