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离婚4次的女人教训:“再好的关系,也要懂得这两个字”

01.

小白离婚了,这是她第4次离婚。

小白是我的读者。在这个年代,虽然再婚是很普遍的事情,但她四婚的经历还是让我惊讶了一番。

她给我写了一封信,说:

“凯哥,关于爱情,我一直都不将就。所以,只要有任何的不完美,我都会干净利落地结束掉一段感情。只是,每一次的结束都没有让我更快乐,反而是陷入了更漫长的痛苦。如今,我分手八次,离婚四次,想要重新投入一段感情时,却被人嫌弃婚史太多。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自己做错了?”

一个离婚4次的女人教训:“再好的关系,也要懂得这两个字”

坦白说,小白对爱情不将就的态度,我是欣赏的。

但是,看了她发给我的离婚理由后,我也只能无奈地感慨:“姑娘,离婚不是万能的!”

小白第一次离婚的理由是这样的:对方婚后像变了一个人,不再体贴,不再温柔,没有了之间的关心、浪漫,只剩下生活琐事中的一地鸡毛。

而她第二次离婚的理由是:她和丈夫总是吵架。在结婚之后,两个人会相互推脱家务,钱也总是不够他们的生活花销,再加上些工作压力,争吵就成了家常便饭。

第三次和第四次,也大抵如此。

因为忍受不了婚后生活的鸡飞狗跳,所以选择分开。

我试探性地问她:“这些好像都不是类似出轨、家暴等原则性的行为,你们有试着去互相改变吗?”

她回了我一个网络上的段子:“不合适就是不合适,也没什么好改变的。分手就分手,下一个更成熟;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

我只能叹息道:“姑娘,你毒鸡汤看太多了!”

无论是婚姻还是恋爱,没有感情是不需要经营的。

如果没有经营,再多的下一个,都会是第一个那样的结局。

一个离婚4次的女人教训:“再好的关系,也要懂得这两个字”

02.

小白的经历让我很是感慨。

这年头,很多人的感情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

他们对“结束”两个字有种迷之信赖,还没结婚的说分手,已经结婚的说离婚,好像只要这样,人生的许多难题就能够迎刃而解。

他们心中的信条是:只要关系终结,问题便会自然消失。

但事实上,即便是童话故事里的爱情,也会有各种问题。

完美的爱情固然存在,但不需要维护、生来就完美的爱情却是不可能的。

幸福如杨绛,也会和钱钟书为了一句法语的语法吵架;同样,她也会在钱钟书弄脏桌布、搞坏台灯后,默默地收拾一切。

那些我们曾经看到过的模范夫妻,或许也曾吵闹不休,按下无数次离婚的念头,才有了后来羡煞旁人的恩爱。

一个离婚4次的女人教训:“再好的关系,也要懂得这两个字”

有句话说:“再好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200次离婚的念头、50次掐死对方的冲动。”

就拿我自己来说,很多读者都说羡慕我和老婆之间的夫妻关系,但我总是非常诚恳地告诉她们:“我们之间,有时也是会彼此生气的。但幸运的是,我们一定会为彼此做出足够多的改变。”

在爱情里,有太多的人总认为海誓山盟后,白头到老就是命定的结局。

但这世上,哪会有真正永恒不灭的火焰?

再好的感情,若不学会经营维护,也是会淡的。而一段感情,淡着淡着,也就没了。

02.

当然,这并不是说离婚、分手就一定是错的。

相反,重新开始,是每个人都需要有的勇气。

因为某种程度上,它就是一种崭新的希望,当你之前的人生过分灰暗时,它会给你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

有些婚是坚决要离的,有些手是必须要分的。

比如伴侣犯了原则性错误,出轨、家暴、做人做事违背原则,不知悔改......类似这样的感情,迁就换不回理解,隐忍换不来幸福,与其无休止地消耗下去,还不如果断地及时止损。

但有些感情,既没有山崩地裂的崩坏,也没有谁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

相反,两个人感情基础牢靠,彼此牵挂对方。那么,这样的感情出了错,有什么理由不”抢救“一下呢?

一个离婚4次的女人教训:“再好的关系,也要懂得这两个字”

很多时候,爱情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难。但更多时候,也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容易。

不经营、不珍惜,也就不可能一切都会顺遂如意。

就像《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那首歌里唱的:“你以为一切都是没选好,得到的和想要的对不上号,你以为时间可以重来,换个人当主角,爱情就会天荒地老。”

可我们以为的,终究是我们自己所以为的。

人这一生,大约会遇到2920万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仅有0.000049。而相爱的人,走到最后的概率又是多少呢?它比这个数值还要小的多。

所以,在这样的概率里,还有人认为爱情可以不用经营,不需用心。

那么,不是太过天真,就是太不在意。

一个离婚4次的女人教训:“再好的关系,也要懂得这两个字”

最后,我也想再送给姑娘们一些话:

我不劝你忍耐,也不希望你将就。

人生很贵,没必要浪费在不值得的人身上。

但我也不希望你把“离婚”、“分手”当成感情里万能的特效药。

试着去经营吧,多数感情都会在经营这两个字里,开出幸福的花来。

而如果真的经营无果、生活无望,那我也愿你有转身离开的胆量。

- END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