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魚臺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三小車輛禁行的通告

通告:魚臺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三小車輛禁行的通告

“近年來,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四輪車(統稱“三小車輛”)擁有量迅猛增長,加劇了城區道路的擁堵,由其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態勢,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10月份),我縣“三小車輛”引發交通事故分別佔當年交通事故的37%、52%、67%、81%。為保障我縣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全縣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聯裝〔2018〕227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字〔2018〕241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在縣城區對“三小車輛”實施禁行。現通告如下:

一、禁行對象

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電動四輪車。

二、禁行區域

南環路(不含)以北、工業路(不含)以東、237國道(不含)以南、古亭一路(老東環路,不含)以西的區域為禁行區域。

三、禁行時段

自2019年 12 月16日起,全天24小時實施禁行。

凡違反上述規定進入禁行區域行駛的,由公安、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依法處罰,並予以曝光,請廣大群眾自覺遵守。

特此通告。

魚臺縣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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