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高校畢業生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公告

  為了積極貫徹市委、市政府“穩就業”工作部署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有關要求,進一步拓渠道、優服務、強保障,促進轄區內高校畢業生實現更高質量穩定就業,現依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於規範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渭人社發[2017]83號)文件規定,就高校畢業生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公告如下:

  一、補貼對象

  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並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企業或離校2年內實現靈活就業或畢業年度自主創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高校畢業生。

  二、補貼標準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對符合補貼對象要求的企業,可給予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企業為高校畢業生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單位部分總額的2/3。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對符合補貼對象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給予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總額的2/3。

  三、申請方式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企業補貼期限內持相關資料到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享受補貼政策;實現靈活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補貼期限內持相關資料到參保地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申請享受補貼政策。

  四、受理期限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企業或實現靈活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應在吸納就業或靈活就業創業並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至12個月內提交社會保險補貼申請。

  五、所需資料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申領社會保險補貼需提供: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就業創業證》複印件、畢業證書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社會保險費徵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申領社會保險補貼需提供:《就業創業證》複印件、畢業證書複印件、靈活就業或自主創業證明材料、社會保險費徵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以上政策詳細規定請電話諮詢2363067,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竭誠為廣大高校畢業生和各類企業單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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