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細網絡立法 精準保護“未成年的你”

精細網絡立法 精準保護“未成年的你”

《法制日報》記者梳理發現,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進行分組審議,對“網絡保護”專章表示肯定。相關專家表示,兒童網絡行為正面臨諸多風險,在立法保護的同時,要落實兒童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注重對家庭的網絡素養教育,推動網絡素養教育有針對性和差異化地開展。

《2018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我國未成年網民規模為1.69億,未成年人的互聯網普及率達93.7%。另有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年齡低於10歲的網民已超過1800萬,一些孩子對平板和電腦的使用技巧,甚至超過家長,是名副其實的“互聯網原住民”。 基於此,今年10月1日,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的《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正式實施。規定明確提出,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以顯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兒童監護人,並應當徵得兒童監護人的明示同意。明示同意應當具體、清楚、明確,基於自願。網絡立法更精細,才能精準保護“未成年的你”。值得期待的是,不僅《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已列入2019年立法計劃,而且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將增設“網絡保護”的章節。這兩個立法信息,顯然釋放出了積極信號:為了營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網絡環境,保障未成年人網絡空間安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網絡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這也意味著,對兒童權益的保護變得更加精細化。換言之,對於兒童個人信息的保護,無論是單獨立法,還是在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設立專章,最關鍵的是,要明確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要確保作出的規定更加細化,有實施性和可操作性。

——張西流

轉自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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