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順縣人民檢察院將一逃獄23年的罪犯送上法庭

本院要聞|長順縣人民檢察院將一逃獄23年的罪犯送上法庭

近日,長順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將一名23年前從貴州省某監獄脫逃的服刑犯以涉嫌脫逃罪起訴至長順縣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脫逃的刑事責任。

經查,被告人黃某因犯盜竊罪於1994年11月24日被長順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被送往貴州省某監獄服刑,1995年6月12日中午,黃某趁在外勞動改造之機脫逃回家,後在家人的勸說下投案自首,被長順縣人民法院以犯脫逃罪加處有期徒刑1年。然而,黃某不思悔改,再次於1996年4月30日趁在外勞動改造之機脫逃,直至2019年5月7日被抓獲歸案,潛逃23年之久。

監獄偵查部門將該案移送長順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承辦檢察官依法告知黃某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審查了全案證據,在黃某認罪認罰的基礎上,以黃某涉嫌逃脫罪向長順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日前,長順縣人民法院以黃某犯脫逃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與前罪尚未執行的刑期合併後,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

今年以來,長順縣人民檢察院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難,切實提升辦案質效,辦理了一批在當地有一定社會影響、群眾關注度較高的案件,嚴厲打擊了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在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保駕護航的同時,也回應了人民群眾的關切,彰顯了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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