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農村有宅基地、有房的恭喜了!國家新通知正式發佈

10月15日,農業農村部發布了《農業農村部關於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農村宅基地和住宅是農民的基本生活資料和重要財產,也是農村發展的重要資源。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農業轉移人口數量不斷增加,農村宅基地和住宅閒置浪費問題日益突出。為了提高農村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增加農民收入,開展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

三門峽:農村有宅基地、有房的恭喜了!國家新通知正式發佈

重要內容都有啥?

大家快看看吧!

重點選這些因地制宜的模式

鼓勵利用閒置住宅發展符合鄉村特點的休閒農業、鄉村旅遊、餐飲民宿、文化體驗、創意辦公、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以及農產品冷鏈、初加工、倉儲等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

支持採取整理、復墾、復綠等方式,開展農村閒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規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政策,為農民建房、鄉村建設和產業發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三門峽:農村有宅基地、有房的恭喜了!國家新通知正式發佈

重點支持培育這些主體

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採取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種方式盤活利用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

支持返鄉人員依託自有和閒置住宅發展適合的鄉村產業項目。

引導企業參與盤活利用工作。

重點鼓勵這些創新盤活機制

支持各地安排資金用於盤活利用獎勵、補助等。

條件成熟時,研究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推動金融信貸產品和服務創新。

結合鄉村旅遊大會、農業嘉年華、農博會等活動,向社會推介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資源。

重點推進這類示範

創建一批民宿(農家樂)集中村、鄉村旅遊目的地、家庭工場、手工作坊等盤活利用樣板。

總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模式,逐步推開。

重點規範這些行為


對利用方式、經營產業、租賃期限、流轉對象等進行規範,防止侵佔耕地、大拆大建、違規開發,確保盤活利用的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依法取得、權屬清晰。

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線,不得違法違規買賣或變相買賣宅基地,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維護農民權益,不得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研究和推動出臺消防、特種行業經營等領域便利市場準入、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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