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民生丨檢察機關”暖心”回訪,為民企發展解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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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5處工地已復工,農民工工資已發放,現在生產經營走上了正軌,衷心感謝檢察官……

日前,在辦理一起涉民營企業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後,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檢察院檢察官就4家企業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回訪調查,某建築企業負責人黃某介紹著企業的生產經營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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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至4月,在咸寧市某項目招投標過程中,黃某、張某、鄭某、汪某的4家企業合夥串通為他人投標。2019年7月案發後,黃某、張某、鄭某、汪某因涉嫌串通投標罪於同年8月16日被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9年10月,公安機關對此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黃某、張某等4人的代理律師和親屬向檢察機關提交了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陳述4人的公司因法人代表和負責人被羈押,企業陷入了重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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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院受案後,考慮涉及民營企業的發展和穩定,立即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經實地核查發現,黃某所經營的企業用工400餘人,每年繳納稅款300餘萬元,黃某被羈押後公司業務受到嚴重影響,管理混亂,發展陷入困境。其他3家公司經營狀況也不樂觀。

“企業發展受損,不是我們辦案的初衷”,辦案檢察官表示。

經過對案件情況的全面審查,檢察機關認為,黃某等4人系初犯,有悔罪表現,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不致對社會造成危害,不需要繼續羈押。10月11日,該院發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函,黃某等4人被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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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至29日,該院幹警對四個民營企業進行回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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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某變更強制措施後,在18天內完成了130萬的銷售產值,並融資500萬恢復企業正常生產;

黃某變更強制措施後,積極籌集資金240餘萬,用於償還項目材料款、繳納稅款、發放員工及農民工工資,並調整工程施工方案,使得5個半停工狀態的工程項目全面進入正常施工;

張某變更強制措施後,使得兩個半癱瘓半停工狀態的工程項目恢復正常施工,並積極籌措資金150萬元用於發放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汪某負責的2處工程已正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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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正義網 咸寧市咸安區檢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丨劉怡廷 陳 斌 肖 華

審核丨段軍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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